廣東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2011年招聘9名工作人員
(一)招聘對象。招聘對象分為應屆畢業生(2011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和2010年辦理暫緩就業手續且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和社會人員(除應屆畢業生外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院校畢業人員)兩類。報名時須按招聘對象類別對應報考。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符合工作崗位要求;
4、具備招聘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2011年廣東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直屬事業單位第一批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表
5、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非廣州市戶籍的需符合廣州市入戶條件;
6、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接受報名;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8、年齡、工作年限的計算時間均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用電子郵件網上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gdrst.gov.cn)下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2、報名時間:2011年8月18日9:00-2011年8月22日17:00。(以郵件接收時間為準)
3、報名要求: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崗位,同時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因填報個人信息或提交資料失實而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本人負責。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我廳將通知本人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須提供個人簡歷、身份證、戶口簿個人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其他資格條件證明等招聘崗位要求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及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復審合格人員領取筆試準考證后方可參加筆試。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筆試、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
1、筆試。筆試考察公共基礎知識及相關專業技能知識,筆試時間和地點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布。
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成績合格者依照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職位數的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合格人數如未達上述比例要求,則按實際合格人數進行面試。資格條件合格的報名人數與該招聘職位數未達到3:1比例的職位不予開考。
筆試成績作為確定面試人選的依據,不計入總成績。
考生查分: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接受考生查分。考生如對筆試分數有疑問,由本人持身份證、準考證到廣東省對外貿易合作廳人事處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
2、面試。參加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布。
面試成績70分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合格者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該招聘職位無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達到70分,則該職位招聘人員空缺。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體檢辦法及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
體檢時間和指定醫院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職位代碼1101-1105咨詢:020-87337683
職位代碼1106-1107咨詢:020-38805815
020-38819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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