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普寧市2011年招聘1059名教師
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2011年普通高中等院校全日制統招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含2009年、2010年辦理暫緩就業手續人員)和未被聘用的2010年普通高中等院校全日制統招師范類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4、身體健康;
5、年齡30周歲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普寧市戶籍。
報名辦法
(一)報名地點:普寧市第二中學維源堂。
(二)報名時間:2011年8月5日至6日,共2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報名要求:報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條件及要求,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戶口暫寄存就讀院校的,持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入學前戶籍證明)、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屬辦理暫緩就業手續人員的持暫緩就業協議書)、畢業證書(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張到指定地點報名。可由他人代報名。
報考類別分為三類,即:高級、完全中學和普寧職業技術學校;初級中學和小學;幼兒園。報考者應根據不同類別學科教師所需專業及學歷要求進行報名。
報考高級、完全中學和普寧職業技術學校的要求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報考興文中學、梅峰中學、梅林中學、民德中學、洪冶中學、培青中學、大坪中學地理教師的放寬至大專學歷);報考初級中學和小學的要求大專以上學歷(不含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幼兒園教師僅限招學前教育專業的大專以上畢業生及幼師專業的中師以上畢業生。
所有報考者均需明確報考的學科,但免明確報考學校。各學科教師的專業要求詳見《2011年普寧市公開招聘教師報考學科專業要求及筆試科目對照表
經審查,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給準考證(報考者請于2011年8月10日上午持本人身份證到市教育局領取)。
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筆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統一組織,統一命題制卷,統一考試時間。考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會同有關單位實施。
筆試科目:按報考學科分別設置筆試科目,具體詳見對照表,不指定考試用書。各科卷面滿分均為150分。
筆試時間:2011年8月11日上午9:30----11:30
筆試地點:普寧市城東中學
考場參照中考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筆試結束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組織閱卷評分,并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的劃定辦法為:按各學科教師報考者筆試人數的95%分別計算劃定,即各學科教師報考者的合格人數分別占實際筆試人數的95%。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確定為面試對象。若出現某學科教師報考者筆試合格人數多于該學科教師招聘人數的情況,則適當增加該學科教師的招聘人數。
(二)面試。面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內容主要是測試考生的報考動機、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與氣質等。面試結果分為合格或不合格。
相關下載:2011年普寧市公開招聘教師報考學科專業要求及筆試科目對照表
2011年普寧市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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