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衛生廳直屬事業單位2011年招聘89名工作人員
招聘范圍和對象
事業單位招聘面向社會,招考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涉嫌違法亂紀正在接收審查尚未作出結論,以及其他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報名。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備招聘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廣東省衛生廳直屬事業單位2011年公開招聘計劃,以下簡稱招聘計劃);
(七)、報考駐穗事業單位的非廣州戶籍社會人員應符合廣州市相關入戶條件;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招聘計劃、職位及有關要求
(一)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員89名,具體職位詳見招聘計劃。
(二)應屆畢業生指2011年畢業的納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含2009年和2010年辦理暫緩就業手續且未就業的畢業生。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三)招聘計劃中學歷學位要求均為最低要求。
(四)報考者的所學專業必須與招聘職位要求一致,專業是否相符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研究生專業目錄。
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一)報名時間:6月27、28、29日。
(二)報名地點:各招聘單位。
(三)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考者提交填寫好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四)資格審查:各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應提供如下材料: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免);3、學歷、學位、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外語水平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招聘單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經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招聘單位發放筆試準考證。
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部分職位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職位報名比例達不到1:3的,取消該職位招聘。
2.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3.考試內容以招聘職位所要求相關知識、技能為主,不指定大綱和教材,筆試分值為100分。
4.筆試結束后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并同時予以公布。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二)面試。
面試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招聘單位成立面試小組,省紀委、省監察廳駐派省衛生廳紀檢組監察室、省衛生廳人事處負責指導、監督,面試小組成員為5-7人。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基本素質和相關專業知識。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面試通知書的或者經書面確認自動放棄者,取消面試資格,該職位可以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見面試的,取消面試資格,同時該職位不予遞補。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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