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
(四)報名要求。1.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學位種類不能等同于報考專業。2.符合條件者報名時將《廣東省林業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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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聘用。報考人員經考試、考核、體檢、政審后,擇優聘用。擬招聘人選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http://www.gdrst.gov.cn)和廣東省林業局門戶網站(http://www.gdf.gov.cn)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與用人單位簽定正式聘用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被聘用人員身份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具有公務員身份,并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各類人員薪酬標準提供待遇。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協議無效,必要時追究個人法律和經濟責任。本公告由廣東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廣東省林業局負責解釋。咨詢單位:廣東省林業局人事處;咨詢電話:020-81813989監督單位: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省林業局紀檢組、監察室監督電話:020-81963816附件:1.《廣東省林業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及單位簡介
(要想看更多“ 廣東省林業局事業單位2010年公開招聘15名工作人員公告(第二批) ”信息,請關注公務員考試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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