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在職浙江籍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及報到證手續的流程說明
第一,杭州市區應屆自考畢業生(非在職浙江籍畢業生)在杭州市考試院領取畢業證書的同時填寫《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就業申請表》(一份),換領《浙江省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
第二,落實就業單位(含個私企業)后,由用人單位及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在《浙江省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上簽署意見。
第三,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計劃處(文二路331號)審核并在《就業協議書》培養單位一欄簽署意見,畢業生憑《就業協議書》到省教育廳高校畢業生就業辦公室(杭州華星路203號(米蘭洲際酒店斜對面)浙江省教育發展中心高校學生服務部)申辦《浙江省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第四,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遷移戶糧關系。
第五, 領取畢業證書同時領取《就業協議書》,須由考生本人親自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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