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廣東省中山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2010年招聘364名教師職員公告
報名。
1.報名時間:2010年5月22—23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9:30—下午4:00。2.報名地點:中山市第一中學(地址:中山市東區興文路68號)。
3.報名方法:報考者按時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
4.打印準考證。
2010年6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起,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報考者通過中山教育信息港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筆試。
(1)筆試時間:2010年6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2)筆試地點:中山市第一中學(地址:中山市東區興文路68號,考場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共招聘中小學教職員364名。具體招聘崗位見《2010年中山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職員崗位表
二、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無違紀違法行為;
6.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具體條件。
1.專任教師
(1)應屆畢業生。
應屆畢業生(含2008、2009年已辦理暫緩就業手續的畢業生)必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同時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
(2)在職教師。
①在職教師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本科及以上學歷;
②具有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專業課、實習指導課教師具有技師及以上資格),年齡在40歲以下。
普通高中招聘的在職教師,要求第一學歷為本科及以上、具有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緊缺專業人員可適當放寬專業技術資格要求。
(3)社會人員。
社會人員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本科及以上學歷,符合招聘崗位的要求。
2.職員。
(1)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2)符合招聘崗位的要求。
(三)應聘者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等,均須國家承認。年齡、有關年限計算以2010年7月31日為界。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0年5月22—23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9:30—下午4:00。
2.報名地點:中山市第一中學(地址:中山市東區興文路68號)。
3.報名方法:報考者按時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
應屆畢業生持內地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戶口本、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2008、2009年畢業生提供暫緩就業協議書)。
在職人員和社會人員持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其中,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根據教育教學工作的特點,民辦學校教師參加招聘需出具校方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名,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1張(提供同版小一寸照片電子版)。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
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崗位,學位種類不能等同于報考專業,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本次報名不接受郵件報名和傳真報名,可接受委托報名,但須按要求交齊材料。
4.打印準考證。
2010年6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起,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報考者通過中山教育信息港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總成績為100分,其中筆試30分(卷面滿分100分,按30%計入總成績),面試70分(滿分100分,按70%計入總成績)。
面試對象按照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5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不足1∶5的按實際筆試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1.筆試。
(1)筆試時間:2010年6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
(2)筆試地點:中山市第一中學(地址:中山市東區興文路68號,考場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內容:報考專任教師崗位的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師德規范、時事政治;報考職員崗位的筆試內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規(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時事政治。報考科目均不指定考試用書。
(4)筆試成績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公布: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由中山市教育局根據筆試實際情況劃定。筆試成績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于2010年6月25日(星期五)在中山市教育信息港網站公布。
2.面試。
招聘單位(以各鎮(區)教科文衛辦(教辦)、市直屬學校為單位)負責通知進入面試人員的有關事項,并組織實施面試工作。
面試形式由招聘單位確定,主要采用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說課、試教)、個人水平能力測試、專業技能測試、實際操作測試等形式。
面試時間:2010年7月4日(星期日)前完成,具體時間以招聘單位通知為準。
面試評委人數為7人。評委根據考生的表現獨立評分,去除最高最低分,其他5位評委的平均分為考生的得分。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告知考生面試成績。
3.綜合成績。
面試結束后,應聘者綜合成績按筆試30%、面試7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由中山市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劃定。綜合成績超過合格分數線者方可進入體檢和考核。
(三)體檢和考核。
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根據各招聘崗位考生的綜合成績,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試行)的通知
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計劃生育情況等。
體檢或考核人員不合格的,可從進入同一崗位面試范圍的其他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
中山市教育局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2010年7月20日(星期二)在中山教育信息港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由招聘單位負責通知對公示無異議的應聘者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此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10年中山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職員崗位表
附件2:2010年中山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職員報名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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