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廣州市番禺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197名教師的通告
為滿足我區教育系統對教學人員的需求,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我區2010年繼續集中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的對象
(一)師范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0年應屆畢業生(含已辦理暫緩就業協議的2008、2009年畢業的往屆生)。
(二)具有番禺區戶籍并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士(不含番禺區公辦教師,下同)。
(三)現職骨干教師(不含番禺區公辦教師,下同)。
二、擬招聘的崗位、專業及人數
本次擬招聘各類專業技術崗位人員(教師)共約197名,詳見《2010年廣州市番禺區教育系統集中公開招聘教師職位情況表一
三、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
4.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勝任所應聘崗位的工作。
5.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廣州市戶籍不含增城市、從化市,下同)。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按照穗府〔2003〕72號文執行。
6.無違紀違法行為。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檢查,以及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各類應聘人員的具體資格條件。
應聘者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同時還須符合下列相應的資格條件:
1.應屆的師范畢業生
(1)非番禺生源的必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學歷,同時具有學士或以上學位。
(2)番禺區生源的(不含南沙區的南沙街、黃閣鎮、萬頃沙鎮、橫瀝鎮、珠江管理區戶籍的應屆畢業生)須具有本科或以上學歷。
(3)通過普通話水平測試,成績達到二級乙等或以上。
(4)美術、音樂、體育學科的可以為非師范類畢業生,但須已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或已在廣東省教育廳指定開展“兩學”課程培訓的31所高校修學教育學、心理學課程且獲得合格證書(29所高校名單見http://www.gzedupg.com/viewnew.asp?id=1026,另增加暨南大學和韶關學院),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二級乙等或以上。
(5)應聘高中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和職中服裝、會計、室內設計的應屆畢業生必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或以上學歷,或具有碩士或以上學位。
2.具有番禺區戶籍并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士
必須具有大專或以上學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大專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只允許應聘小學、特殊教育或幼兒園教師職位)。
(2)具有本科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40周歲以下。
(3)具有研究生學歷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45周歲以下。
上述具有番禺區戶籍并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聘者應聘的崗位須符合國務院頒布的《教師資格條例
3.現職骨干教師
(1)必須具有大專或以上學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有番禺區戶籍的,45周歲以下)。
②具有國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學歷,并有碩士或以上學位和中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有番禺區戶籍,且具有研究生學歷和中級或以上職稱的,45周歲以下)。
③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學歷并具有學士或以上學位,或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專或以上學歷并具有中級或以上職稱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番禺區戶籍的,40周歲以下)。非廣州市戶籍的已婚應聘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其配偶應有廣州市戶籍。
B.夫妻均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且同時應聘(若其中一方不被聘用,其配偶的聘用資格自動取消)。
若應聘者報名時符合條件,但至辦理調動手續前因婚姻狀況改變而導致不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的后果自負。
(2)除上述年齡、學歷、職稱、戶籍等條件外,同時還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①在區(縣)級達標以上學校任教研組組長或級長、主任、校長2年以上。
②在區(縣)級達標以上學校任班主任、專任教師5年以上,且擔任畢業班工作或教育業績優秀(學生平均成績在同級前三分之一區間)。
③近5年獲得區(縣)級以上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稱號。
④屬于區(縣)級以上骨干教師或名教師培養對象、學科帶頭人。
⑤近5年有獲地市級以上獎勵的教育教學論文2篇以上,或輔導學生獲地市級以上學科競賽獎勵。
符合上述條件且有特級教師、全國模范教師、全國勞動模范等稱號的教師優先聘用。
(三)應聘者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等,均須國家承認。年齡、有關年限計算以2010年8月31日為界(以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為例,即要求報考者須是1975年9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齡年限要求以此類推)。
(四)以上各項條件及要求,在《2010年廣州市番禺區教育系統集中公開招聘教師職位情況表一
四、獲聘者待遇和管理
(一)獲聘者根據受聘崗位及專業技術職務,享受番禺區同職級現職公辦教師的待遇。
(二)按照廣州市和番禺區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的有關規定管理。對初次工作的應屆畢業生,番禺區教育局可以視實際需求,委托一單位與他們集中簽訂聘用合同,但不固定在一所學校工作,流動執教。
五、公開招聘的程序
(一)報名。
報名方式:采取集中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可委托他人報名)。每人僅限按《2010年廣州市番禺區教育系統集中公開招聘教師職位情況表一
1.網上登記:各應聘人員必須在番禺人才網(www.pyrc.com.cn)或番禺教育信息網(http://www.pyedu.cn)利用報名信息登記平臺登記個人信息并打印《2010年廣州市番禺區教育系統集中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現職骨干教師和具有番禺區戶籍并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士須在填寫報名表時,在備注欄中注明檔案所在單位名稱、詳細地址和郵政編碼。
2.報名時間:2010年3月29日—31日(每天上午9:00—12:00時,下午2:30—5:30時)。
3.報名地點:廣州市番禺區廣播電視大學(地址:廣州市番禺區橋南街順寧路,乘坐番禺區5號、9號、12號、18號公共汽車在“綠庭雅苑”或“番禺農校”站下車,均可到達)。
4.報名要求:提供《2010年廣州市番禺區教育系統集中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5.應聘人員需現場繳納考務費用,考務費用每人50元,免筆試者不需繳納費用。報名并交費后無論任何情況都不予退費,例如:已參加考試但未能通過現場資格審查、因本人原因未能參加考試等。
6.參加筆試者于2010年4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時至2010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5:00時通過番禺人才網或番禺教育信息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1.現職骨干教師中具有副高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者可免筆試直接進入資格審查和雙向選擇見面會(免筆試人員所修學的專業和職稱必須與應聘的職位相對應)。
2.筆試時間初定為2010年4月10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及考場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應聘者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筆試不指定參考教材。本次所有應聘者筆試試卷相同。筆試內容主要為:教育界(含學科教學)關注的熱點問題,包括教育教學理論、方式、方法和價值觀等的認識和應用;教育學、心理學的知識和應用;教育法規常識。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4.筆試成績按類別、分學科(音樂、美術、體育再細分專業)從高到低排序,并按擬招聘職位數1:4(音樂、美術、體育除外)的比例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如遇報考人數不足等特殊情況,經區教育局同意,可將入圍比例降低或相應減少招聘人數)。筆試成績將于2010年4月13日左右在番禺教育信息網(http://www.pyedu.cn)上公布,考生可輸入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號碼查詢。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稍后在番禺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具有番禺戶籍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士歸入應屆畢業生一類,筆試和面試成績與應屆畢業生一同排序。
5.筆試的有關規定于筆試前在番禺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三)專業技能測試。
音樂、美術、體育類的應聘者按筆試成績、分學科和專業從高到低排序(應屆畢業生不細分中學、小學、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并按擬招聘職位數1:10的比例確定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的人員名單(符合免筆試條件的直接進入專業技能測試)。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的人員名單將在番禺教育信息網上公布。專業技能測試初定于2010年4月19-20日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進行。根據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分學科和專業從高到低排序,并按擬招聘職位數1∶4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如遇報考人數不足等特殊情況,經區教育局同意,可將入圍比例降低或相應減少招聘人數)。
(四)現場資格審查。
1.時間:2010年4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時,下午2:30-5:00時。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2.地點:與報名地點相同。
3.資格審查時提供本人學習工作簡歷和證明材料。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提供本人的《2010年廣州市番禺區教育系統集中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2)應屆畢業生: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英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獲獎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及其他相關的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計劃生育證或未婚證明;2008、2009年畢業的往屆生還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及其鑒定證明書、暫緩就業協議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已婚非廣州市戶籍的需要提供配偶的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非師范類的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教育學、心理學、普通話測試成績。
(3)有番禺區戶籍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士:教師資格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及其鑒定證明書、職稱證書、身份證、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計劃生育證或未婚證明及其它相關的證明材料。
(4)現職骨干教師:教師資格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及其鑒定證明書、職稱證書、獲獎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及其他相關的資格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計劃生育證或未婚證明;已婚非廣州市戶籍的需要提供配偶的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4.應聘人員應符合相應的資格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與本人提交的《2010年廣州市番禺區教育系統集中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五)雙向選擇見面會。
1.通過資格審查者方可參加雙向選擇見面會。
2.時間:2010年4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時進行,由番禺區教育局組織各教育指導中心、區屬學校(園)等用人單位與通過資格審查者進行雙向選擇見面。見面會地點與報名地點相同。
參加雙向選擇見面會的人員,在參加雙向選擇見面會時必須準備好個人材料到相關的教育指導中心、區屬學校(園)自薦,并由各教育指導中心、區屬學校(園)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同意安排面試。
(六)面試。
1.面試以試教(或試講、說課)和面談的形式進行。
2.面試時間:初定于2010年5月10日前完成,具體由各教育指導中心、區屬學校(園)組成試教工作小組負責開展,區教育局負責協調、監督。在此期間,若取得面試資格人員沒有被招聘單位約其面試的,其面試資格過期自動失效(部分取得面試資格人員可能沒有面試機會)。
3.各職位的面試人數一般不低于擬招聘人數的2倍(自薦人數不足此比例的,可按實際人數安排面試);每位應聘者的面試單位不得超過3家(免筆試的現職骨干教師不限)。
4.面試成績中試教(或試講、說課)占70%,面談占30%。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
(七)體檢。
各教育指導中心、區屬學校(園)在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崗位的擬聘人數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體檢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參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幼兒園教師還要符合幼教工作者的體檢要求)。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將在番禺教育信息網上公布。體檢時有冒名頂替等作假行為的,取消錄用資格。
(八)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
(九)確定擬聘人員。
1.根據應聘者面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核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2.擬聘用人員名單確定后,在番禺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anyu.gov.cn)、番禺區人事網(http://renshi.panyu.gov.cn)、番禺教育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
3.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視實際情況在參加面試且成績在60分及以上人員中,按面試成績高低依次替補。
(十)辦理接收手續。
對確定擬聘用的各類教師,區教育局按相應的規定和程序辦理引進、接收和聘用手續。
六、其他相關內容
(一)報考人員應主動將報考意向知會本人現所在單位,并征得現所在單位同意才可報考。因未經所在單位同意而造成不能被招聘單位聘用等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二)本招聘通告的解釋權在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
(三)聯系及咨詢辦法
通訊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清河東路319號番禺區政府辦公中心東副樓408、409室
郵政編碼:511400
聯系電話:84641671、84641661
聯系人:陳燕斌、黎培南
投訴電話:84641683、84641671
附件:
1.2010年廣州市番禺區教育系統集中公開招聘教師職位情況表一
2.2010年廣州市番禺區教育系統集中公開招聘教師職位情況表二
3.2010年廣州市番禺區教育系統集中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列表:
2010年廣州市番禺區教育系統集中公開招聘教師職位情況表一.xls(23.552KB)
2010年廣州市番禺區教育系統集中公開招聘教師職位情況表二.xls(30.208KB)
2010年廣州市番禺區教育系統集中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doc(45.56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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