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一、招聘對象
面向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畢業及以上人員公開招聘。特別說明如下:
(一)職位要求應屆畢業生的,是指2010年畢業(須于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2008年、2009年畢業但未就業且辦理了暫緩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二)職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成教、自考、電大、業大、函授或在職黨校學歷者不能報考。
(三)深圳院校、深圳生源的應屆畢業生,按深圳戶籍報考。符合職位其他條件的深圳院校、深圳生源2008年和2009年畢業生可報考面向應屆畢業生的職位。
(四)深圳戶籍人員的配偶為市外戶籍的,可按深圳戶籍報考。
(五)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或“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1年內,可報考面向應屆畢業生的職位;報考有年齡限制的職位,報考年齡可放寬2歲。
(六)軍隊院校地方班應屆畢業生可報考面向應屆畢業生的職位,但需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地方班就讀證明。
(七)留學(含在港澳學習,下同)回國人員畢業時間(以學位證書頒發時間為準)未超過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報考者均須取得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八)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取得國外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十)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不予接受報考。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為18周歲至30周歲(1979年3月1日至1992年2月29日期間出生)。
4.具備招聘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5.報考者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所在單位(含街道)的職位。
(二)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2005年以來在參加公務員考試過程中被有關機關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
4.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聘)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0年2月26日10:00至3月8日17:00。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進行網上付費、網上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不受理現場報名。網上報名成功的,于3月11日16:00至3月13日18:00在網上打印準考證。具體程序和辦法,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查詢。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嚴格按照職位要求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個人條件與報考職位要求不符的,筆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2.報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等,騙取考試資格的,將給予取消考試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3.報考者的學歷、學位須與職位要求一致,低學歷不能報考要求高學歷的職位,高學歷可以報考要求低學歷的職位,但必須符合職位表中的專業要求。若職位有學位要求的,高學歷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學位,例如:職位要求法學類,最低學歷本科、最低學位學士,研究生學歷為法學的報考者必須相應具備法學碩士或法學博士學位。
4.報考者所學專業(指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必須與職位要求一致。具體請參照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
5.“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市級(不含副省級城市)以下黨政機關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累計2年(時間截止到2010年7月31日)以上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6.考生所留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
7.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以及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實行減免考務費用政策。報名考試費用由深圳市考試院負責減免,體檢費用由各招聘單位承擔。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申請減免,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申請減免,由深圳市考試院或招聘單位審核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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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筆試
時間: 2010年3月14日(星期日)上午。
8∶00—9∶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0∶15—12∶15 行政執法知識。
地點:見準考證或者到深圳市考試院現場查詢。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筆試委托深圳市考試院統一組織。報考者憑本人有效的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依《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筆試成績、排名及合格分數線將于2010年3月17日16:00后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上公布。
五、資格初審
時間:2010年3月19日。
地點及具體安排:3月17日與筆試成績同時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上公布。
報考者須提供如下材料:報名表、準考證、身份證、戶籍本(非深圳戶籍人員不須提供)、學歷及學位證書、專業技術(執業)資格證書(若職位有要求的),以及證明職位所要求條件的其他詳細材料。應屆畢業生(2008年和2009年畢業的深圳院校、深圳生源的除外)還須提供落款時間為2008年9月1日以后的畢業生推薦表(函)(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提供)、成績單。
在市外院校就讀的深圳生源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深圳戶籍本或者深圳戶籍遷出地派出所證明。
深圳戶籍人員的配偶按深圳戶籍報考的,須提供結婚證和雙方身份證、戶籍本。
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所有資格初審材料均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由報考者在資格初審前自行準備。報考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取消面試資格。
進入資格初審人員,經審查合格的,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同一職位筆試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從遞補人選中依次遞補進行資格初審。
考生須本人按時到現場進行資格初審,未能在指定時間和地點接受資格初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初審是對報考者資格條件的初步確認,最終以聘任審批為準。
六、面試
時間:2010年3月24日。
地點及相關要求:3月21日16:00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上公布。
考生憑本人有效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及身份證參加面試(三者缺一不可)。面試成績當場發放,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占60%、面試占40%計算考試的總成績,總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3位。各職位依考生總成績高低順序,按該職位最終聘任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人選;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可以采取加試確定體檢人選。各職位最終聘任人數按照以下方法確定:
X代表該職位進入面試的人數,Y代表該職位擬聘人數, Z代表該職位最終聘任人數。
(一)X≥3Y,則Z=Y(X>3Y是指末位考分并列的情況);
(二)若X<3Y,且X/3剛好為整數,則Z=X/3;
若X<3Y,且X/3不為整數,則Z為X/3+1取整數位,其中若取整后Z=1,則要求考生總成績須達到60分。例如:某職位擬聘人數(Y)4人,經資格初審后進入面試(X)的只有8人,則該職位最終聘任人數(Z)為3人(8/3+1=3.67,取整數)。
考生總成績將于3月26日16:00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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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體檢、考察、資格復審和公示
體檢時間:3月28日。
體檢地點:3月26日與考生總成績同時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上公布。
獲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資格復審和考察。資格復審和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將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天。
因體檢不合格、自動放棄體檢資格、資格復審、考察或公示不合格等情況出現空缺的職位,按照本職位總成績從高分到至低分的順序遞補考生,經過體檢、資格復審、考察和公示等程序后,重新確定擬聘人員。
八、聘任
公示期滿,對有投訴經查實有嚴重問題的,不予聘任;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任,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任;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任的,由各招聘單位在公示結束后,向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辦理聘任審批手續。經審批同意聘任的,由招聘單位與擬聘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聘任制公務員職務和薪級按照其報考的職位確定。高學歷者報考低學歷要求的職位,將按職位對應的職務辦理聘任手續。例如:招聘職位為七級執法員,要求最低學歷本科、最低學位學士,獲聘人員不論是研究生學歷還是本科學歷,招聘單位都將聘任其為七級執法員。
九、其他事項
(一)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筆試的考試大綱請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上查詢。
(二)年齡的計算截止到2010年2月28日。招聘職位表中注明的最高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指1979年3月1日至1992年2月29日期間出生,25周歲以下指1984年3月1日至1992年2月29日期間出生。
(三)基層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截止到2010年7月31日;其他相關資歷時間的計算,截止到2010年2月28日。
高校畢業生的工作經歷以取得畢業證時間為起算時間,在校期間的實習經歷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四)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rsj.sz.gov.cn 。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考試院地址:福田區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2樓。
附件:廣東深圳招聘行政執法類聘任制公務員職位表" target="_blank">深圳市公開招聘行政執法類聘任制公務員職位表(201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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