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一、招考對象
其中,χ代表招考職位擬錄用人數,у代表面試對象人數;計算結果(у值)小數點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數值。按照此公式計算確定具體職位進入面試的考生數量,再按筆試總成績(即《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面試工作嚴格按《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
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
筆試、考試總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按規定劃定。
五、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考察人選,由招錄單位對其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和學習工作表現,以及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考察,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六、錄取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錄用人選名單,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單位通過互聯網等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再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報批錄用。
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錄用的,也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公示中發現問題的,可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考察和錄用人選,由招錄單位研究提出意見。
七、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和報考指南(見附件4)。
(二)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三)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四)考試錄用人民警察事宜及職位另行公告。全省各級法院、檢察院招考職位分為法律業務職位和非法律業務職位,見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法院、省檢察院聯合公布的招考簡章,可查閱廣東組織工作網(http://www.gdzz.cn/)、廣東法院網(http://www.gdcourts.gov.cn)、廣東省人民檢察院陽光檢務網(http://www.gd.jcy.gov.cn)。
本公告由****東莞市委組織部、東莞市人力資源局負責解釋。
詳細情況可查閱東莞市人民政府公眾網站(http://www.dg.gov.cn),《廣東省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附件:(請點擊附件名稱以打開或保存文件)
1.東莞市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
2. 廣東省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專業參考目錄
3.廣東省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科目考試大綱
4.廣東省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5.廣東省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東莞市委組織部
東莞市人力資源局
二O一O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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