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識和工作能力;
(五)應聘實行執業(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國家頒發的執業(職業)資格證書;
(六)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詳見《2014年桂林市市直事業單位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條件中凡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14年11月30日為界;
2、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3年11月30日至1996年11月30日期間出生)。
3、國家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先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取得單位及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后,方能報考。
報名
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本次桂林市公路管理處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的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本公告發布時間:2014年12月24日至2015年1月6日
報名時間:2015年1月5日、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報名地點:桂林市公路管理處辦公室(三樓),電話:0773-2196268,地址:桂林市七星區桂大路2號(東二環路與桂磨路十字路口東側)。
凡符合招聘崗位報考條件要求的考生,現場填寫《2014年度桂林市公路管理處直接面試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
現場報名原則上要求考生本人到場,如本人確有原因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受委托人提供考生有效身份證明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的,視為考生委托受委托人報名并承擔責任。
特別提示考生注意核對報考專業,專業請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4年版)
資格審查
桂林市公路管理處指定專人,現場按照本《公告
報考者要認真核對報考崗位的招聘條件,凡是不符合報考條件,仍提供虛假信息報名參加面試的,一經核實,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桂林市公路管理處負責報名考生的資格審查。考生資格確認后,桂林市公路管理處按統一格式(電子表格)制作考生名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繳交報名、面試費
通過資格審查,確認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需現場繳交面試費50元。
(四)本次公開招聘市人社部門不指定教材,不舉辦或者委托其他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面試培訓,社會上的各種面試培訓活動均與市人社部門無關。
面試
(一)面試人員的確定
經過現場資格審查確認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均可直接進入面試程序。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低于1:3,又確需補缺的崗位,由招聘單位書面意見報主管部門審核后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是否開考并備案。
通過資格驗證的考生,要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及其他要求參加面試。未能按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的組織實施
面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三)面試的形式
根據崗位需要,本次面試采取專業面試的形式進行。
(四)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滿分分值為100分,考生面試成績需達60分,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按1:1進入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需達70分,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相同職位招聘數末位出現兩人以上成績并列時,以加試的形式及結果重新確定排序。面試成績在當天面試結束后公布。
考核
(一)考核人選的確定。按照同一職位報考者面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核人選。
(二)考核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安排,桂林市公路管理處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三)考核內容:主要考核報考者報考資格的匹配性、真實性,以及報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遵守原工作單位規章制度等情況。考核的同時,要進行報考資格復審。
(四)考核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材料。考核結論必須針對考核內容,經規定的程序,依據事實和法定的事由做出,以主觀推測和認定做出的考核結論無效,桂林市公路管理處重新組織考核。
(五)考核工作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考核組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組織實施考核工作,考核結束后要形成書面材料(一式兩份),考核組成員簽名,加蓋單位公章,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核結果核準擬進入體檢環節人選名單。
(六)考核不合格或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能進入體檢環節,可從報考同一職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本款第(一)條規定依次遞補。
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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