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的范圍、條件、崗位及人數
(一)招聘范圍:區內外。
(二)招聘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工作責任心強,服從安排,團結同志,虛心好學;
4、身體健康。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4、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5、其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
(三)招聘的崗位、人數及其他條件
說明:以上崗位中,序號為1—2的崗位免筆試和面試;3—5的崗位免筆試;6—13的崗位須進行筆試和面試。
招聘方式
考試和考核相結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聘用。
招聘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發布招聘信息
依據本實施方案制定公開招聘人員公告,并在廣西人才網、廣西水產畜牧獸醫信息網、廣西水牛研究所網及本單位宣傳欄內公布,公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現場報名2個工作日(2014年9月4日至9月5日),網上報名7個工作日(2014年8月28日至9月5日),具體報名時間為每天上午8:00-12:00和下午15:00-18:00(冬季時間14:30-17:30)。
2、報名地點:廣西南寧市邕武路24 -1號廣西水牛研究所二樓人事教育科辦公室(聯系人:黃芬香、潘柳虹,聯系電話:0771-3338522,傳真號碼:0771-3338814,電子郵箱: hr@gxbri.com)。
3、報名要求:應聘者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現場報名需提交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及專業技術資格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審查,網上報名須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后二天內提交,同時提交復印件各1份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張,在編在職人員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填寫《廣西壯族自治區水牛研究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4、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把審查結果告知應聘人員,合格者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
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的開考比例不少于1:3。
(三)考試
1、筆試
考試時間: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進行,筆試分值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限為120分鐘。
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職業道德以及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技能的掌握和運用能力。
筆試成績、崗位排名現場宣布,并在招聘單位工作區域內張榜公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人選姓名、成績和崗位排名在廣西水產畜牧獸醫信息網、廣西水牛研究所網站(www.gxbri.com)及本單位工作區域內張榜公布。
2、面試
面試時間: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面試考官人數為7人,由招聘單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招聘工作的主管機關指派的人員,以及招聘單位以外專家組成,招聘單位以外專家人數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面試時限為12分鐘。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業務素質及潛在能力,包括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言語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以及自我認知程度等。
面試成績、崗位排名現場宣布,并在廣西水產畜牧獸醫信息網、廣西水牛研究所網站(www.gxbri.com)及本單位工作區域內張榜公布。
考試總成績按面試成績計分,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在廣西水牛研究所工作區域內張榜公布。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人選。
符合免面試條件的人員參加不免面試崗位的應聘,須參加面試。
(四)考核
1、考核時間:確定考核人選后1個月內(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3、考核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情況,同時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4、經招聘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根據考試、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
(五)體檢、公示、聘用及聘后待遇
1、體檢:由招聘單位組織擬聘人員到指定的縣級以上具有規定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費用自理。如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將從考核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遞補。
2、公示:在招聘公告發布的范圍內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3、聘用:經公示無異議的,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報有關部門審批后,辦理增人計劃、入編、聘用等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4、待遇:受聘人員為編內聘用,招聘單位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受聘人員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紀律要求
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下列情形的,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招聘單位負責人違反規定私自聘用人員的;
6.招聘工作主管機關、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開、公平、公正進行的;
7.違反有關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有關規定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須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其他
(一)其他事項,按《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
(二)本公告由招聘單位商自治區水產畜牧獸醫局人事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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