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職位和名額職 位 名 額1、 文秘 1名;2、 電腦錄入及維護管理員 1名;3、 會計 1名;4、 水電維修員 1名;5、 管理員 1名。二、招聘基本條件1、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無違法違紀記錄。2、能吃苦耐勞,服從安排,工作責任心強。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語言表達流暢。4、年齡要求:20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5、學歷要求:具有大專以上學歷。6、職位要求:文秘職位應具有中文和相關的專業背景,并具有一定的文字表達能力;電腦錄入及維護管理員職位應具有與電腦維護管理相關的專業背景;會計職位應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男女不限);水電維修職位應具有電工證(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管理員職位專業不限,有小汽車駕駛證者優先。7、性別要求:除會計職位外,其他職位限聘男性公民。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接受報名:(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2)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4)道德敗壞或有其他不良行為的;(5)違反國家有關計生政策的。三、聘用期限試用期叁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協議,實行一年一聘。聘用期滿,由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自行決定解聘或者續聘。用人單位每年對聘用對象進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續聘,考核不合格的給予解聘。四、聘用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聘用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按自治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工作紀要(第十四屆人民政府第24期)決定執行,即:聘用人員工資1200元/月(含個人繳納 的養老保險金)標準執行,工資由縣財政撥付(從收繳的各種保障性住房租金中返還支付);簽訂勞動合同后,按國家規定為聘用人員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五項社會保險。單位負擔部分的社會保險費用由縣財政劃撥到用人單位,再由單位按時上繳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個人負擔部分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 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招聘的基本原則及程序按照“合法、公開、平等、自愿、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以面試、體檢為主,不進行文化考試。招聘程序為:招聘對象報名并經過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后,招聘小組對招聘對象進行聘用。六、招聘辦法(一)報名時間及地點1、報名時間:2013年7月29日至8月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2、報名地點:房產局三樓(聯系人:彭紹英 ,聯系電話:8210780)(二)報名手續1、應聘人員憑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計生證明和轄區派出所出具有無犯罪記錄證明,以及駕駛證等相關材料報名,要求提供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式2份,報名時交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和全身正面照一張。2、應聘人員須填寫《隆林各族自治縣房產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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