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防城港市行政機關2012年招聘聘任制公務員
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45周歲以下(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學歷、專業技術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碩士以上學位,相關行業工作經驗5年以上。
2.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3.國外正規院校畢業并取得碩士以上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或國家認可的專業認證機構的認證),相關行業工作經驗3年以上。
(八)具備擬聘任職位所需的專業要求及相關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詳見《計劃表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規違紀被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員;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6.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招聘方式:采取直接選聘方式進行。
招聘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聘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計劃表
應聘人員對《計劃表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可以通過現場報名,也可以通過信函或傳真方式報名。
2.報名時間:2012年8月28日—10月12日。
3.報名地點:各招聘單位辦公所在地。(詳見附件2)
4.報名要求:http://www.sdsgwy.com/
(1)報名時須如實填寫《2012年防城港市行政機關公開招聘聘任制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2)通過信函、傳真報名的,須在10月12日前攜帶有關材料原件到報考的招聘單位進行驗證。逾期未提交材料進行驗證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同時應聘兩個及以上職位。
(4)應聘人員提交的所有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應聘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5.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各招聘機關負責。
招聘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機關負責解釋。
資格審查時間:2012年8月28日—10月15日
(三)專業測評
1、履歷分析。招聘機關組織相關行業專家,根據應聘者提供的材料,對資格審查符合條件人員進行履歷分析,重點分析工作履歷和工作業績。
2、專業測評。招聘機關組織相關行業專家,根據招聘職位要求,對資格審查符合條件人員進行專業測評。
時間要求:10月19日前完成
(四)提出擬聘任考察人選
招聘機關組織相關行業專家,根據履歷分析和專業測評情況,按計劃招聘人數與應聘人員1∶2的比例,提出擬聘任考察人選。
時間要求:10月20日前完成
(五)考察
招聘機關組織相關人員對擬聘任考察人選進行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工作業績。
考察時間:10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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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體檢
體檢工作由各招聘機關負責組織實施。各招聘機關要嚴格按照自治區轉發的《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
體檢時,按有關規定,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體檢費用由招聘機關負責。
體檢時間:10月31日前
聘任制公務員的管理
根據《公務員法
(一)實行聘任合同制。聘任合同期限為3年至5年,試用期為6個月。(詳見《2012年防城港市行政機關聘任制公務員公開招聘計劃表
(二)聘任機關根據公務員考核有關規定和《防城港市聘任制公務員績效考核實施辦法(試行)
咨詢電話:http://www.sdsgwy.com/
廣西防城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70—2828010、2822162
報名聯系電話:
廣西防城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0770-2818723、2827964(傳真)
廣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0770-2881231、2883300、
2881276(傳真)
廣西防城港市財政局:0770-6102362、6102361、2881225(傳真)
廣西防城港市統計局:0770-2822555、2200895、2200890(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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