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消防部隊2012年畢業生
接收專業、數量
接收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面貌:必須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符合公民應征入伍的政治條件。現實表現良好,入伍態度端正,志愿獻身消防事業。
2、學歷學位:接收對象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以進入國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屬院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重點高校畢業生為 主,兼顧其他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生應按時獲得畢業證書和相應的學位證書。
3、年齡:接收的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年齡應分別在24、29、34周歲(截止畢業當年8月31日)以下。少數民族畢業生年齡可放寬1歲;曾服兵役的畢業生年齡可放寬2歲。
4、身體:接收對象必須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5、報名原則:本人自愿,保證入伍后服從組織分配,安心服役,發揮專長,艱苦奮斗,在5年內個人不得要求退出現役。
(二)同等條件下,黨員、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和曾服現役的畢業生、現役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以及在學術科研上有突出成果或在文藝體育方面有特長的畢業生優先接收。
(三)有下列情況的,一律不予接收:
1、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職業大學、職業技術院校、民辦院校、獨立學院、成人高校畢業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費、定向畢業生;
4、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
5、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
6、 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計4門(含)以上或1門(含)以上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
7、結業生、肄業生、中專起點大專生、預科生、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畢業生;
8、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征入伍)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它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9、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檔案材料經審查嚴重缺件或有重大疑問的畢業生。
接收方式和程序
1、報名。報名工作實行網上報名和投送材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有意者在認真閱讀本簡章并核對自身條件后,可直接登陸"廣西消防網"(http://www.gx119.gov.cn)點擊"2012年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同 時,向我部投遞個人資料(含個人簡歷、近期生活照片、身份證復印件、就業推薦表、成績表、各類獲獎證書和等級證書、高校新生錄取簡明登記表等材料復印件,原件自行保留,報名材料不再退回),并確保材料內容真實。報名時間截止2011年12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面試、體檢、政審和能力素質測試。報名材料經初審合格后,我部將于2012年2月中旬通知學生本人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心理素質測試和知識能力考試,并安排時間進行政治審查。
3、簽約。經考試考核符合接收基本條件的畢業生,我部將按照接收計劃,擇優簽訂就業協議書。
4、報到。凡錄用對象,畢業后由學校辦理有關手續,按通知要求到我部報到。學生個人檔案由學校整理完并密封后,以學校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集中轉遞我部。凡不按時報到或經審查檔案與接收條件不相符的,按違約處理。
分配去向
畢業生被我單位錄用后,根據工作需要,將分配在全區14個消防支隊所屬的縣(市、區)消防大隊、中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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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待遇 :
1、經入警培訓、崗前任職培訓、當兵鍛煉并考核為合格的,專科畢業生任命為正排職警官,授予武警少尉警銜;本科畢業生任命為副連職警官,授予武警中尉警銜;碩士研究生畢業生任命為正連職警官,授予武警上尉警銜。
2、警官的工資標準在每年的1月份定期增加一次,并隨職級和警銜的晉升而增加。除領取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工資外,還享受地區補貼和生活補助。
3、警官享受公費醫療待遇和保險。
4、大學畢業生接收入伍后符合隨軍政策規定的,即可辦理配偶、子女隨軍手續。
5、伙食方面實行部隊提供補貼和本人交納一定伙食費的保障方式,服裝由部隊免費定期發放。
6、未婚警官每年享受30天探親假,已婚且夫妻異地分局的警官每年享有40天假期,差旅費由部隊負責報銷;已婚且夫妻同地的警官,除正常節假日外,每年還享有20天公休假。
7、警官在按照規定離職培訓、進修、休假、治病療養期間,工資照發。
8、警官的其他未盡待遇按照國家和部隊政策規定執行,受國家的法律和政策嚴格保障。
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廣西消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
聯系電話:0771-5702015
聯 系 人:黃錫楨糜思軍 龍紹斌
地 址:南寧市東葛路111號(郵編:5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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