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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廣西河池市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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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廣西河池市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你關注:2010年河池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現場報名辦法

1、現場報名時間:2010年8月22日至29日。

2、現場報名地點:

(1)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在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報名。

(2)報考各縣(市、區)事業單位的,在報考職位所在地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設置的服務窗口報名。

3、現場報名手續

(1)報考人員持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和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等有關證明材料,以上所提供的證件均為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報名。

(2)在職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有關材料。

(4)報考人員須填寫《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

(5)報名結束后,市直招聘單位將應聘人員材料報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編制《河池市2010年事業單位招聘報考人員名冊

筆試

1、考試時間:2010年9月26日

上午9:00—11:30《公共基礎知識

下午15:00—17: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2、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參考用書為:廣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廣西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用書公共基礎知識(河池專版)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暫行規定

一、招考聘用的基本條件

招考聘用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條件(國家承認);

(四)具有獨立完成招聘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專業或技能條件。應聘實行執業(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國家頒發的執業(職業)資格證書;應聘中小學教師崗位的,必須取得相應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書。

(五)身體健康,能適應招聘崗位工作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條件。

對符合資格條件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不得拒絕其報名。

二、招考聘用的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及其他資格條件的社會青年、在職人員和應歷屆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均可報名應聘。

(二)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專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報考不受戶籍限制;招聘代課教師和到村級組織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村官”的崗位限于本縣(市、區)的代課教師和“村官”報考;中專學歷人員除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外,只能報考本縣(市、區)的招聘崗位。

(三)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9月30日至1992年9月30日期間出生),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村官”、代課教師的年齡可適當放寬,最高限度不超過40周歲。

(四)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崗位要求執行。

三、招考聘用的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文化考試、面試、專業測試或實際操作能力、政治思想考核和業務水平考核、身體健康檢查進行擇優聘用。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此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在全市范圍內只能報考一個部門或單位的一個職位,不能同時報考兩個及以上職位。如有報考兩個及以上職位的,經查實按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處理。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要一致。資格審查由各招聘單位負責。

(一)現場報名辦法

1、現場報名時間:2010年8月22日至29日。

2、現場報名地點:

(1)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在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報名。

(2)報考各縣(市、區)事業單位的,在報考職位所在地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設置的服務窗口報名。

3、現場報名手續

(1)報考人員持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和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等有關證明材料,以上所提供的證件均為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報名。

(2)在職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有關材料。

(4)報考人員須填寫《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

(5)報名結束后,市直招聘單位將應聘人員材料報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編制《河池市2010年事業單位招聘報考人員名冊

(6)報名考試收費按桂價費[2006]176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即報名費10元,《公共基礎知識

4、開考比例。計劃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的開考比例不能少于1:3。對報考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由市直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報名結束后兩天內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不同意調整的,應給考生調整報考崗位。對確定不開考的崗位,由招聘單位及時通知報考者。

5、領取《準考證

(二)照顧加分

2010年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照顧加分有以下三類:

1、少數民族加3分。

2、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滿兩年的大中專畢業生,且各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加3分;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支農、支醫、支教、扶貧)計劃”、由共青團廣西區委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由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大學畢業生,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加3分;代課教師加5分。

3、被評為縣級先進個人的加3分,被評為市級先進個人的加4分,被評為省部級以上先進個人的加5分,多次被評為先進的按最高一次加分。上述被評為“先進個人”的是指受到縣(市、區)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優秀共產黨員、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

上述第1、2、3類不累計加分,只取最高一項。

照顧加分計入筆試成績。即筆試成績=筆試卷面分+照顧加分。

加分依據材料須在報名時提交,報名工作結束后提交的視為無效。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考《公共基礎知識

(一)筆試

1、考試時間:2010年9月26日

上午9:00—11:30《公共基礎知識

下午15:00—17: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2、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參考用書為:廣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廣西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用書公共基礎知識(河池專版)

4、命題。試題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專家統一命題。

5、筆試成績公布:筆試評卷工作完成后,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到報名地點查詢或登陸河池人才網(www.hcrc.net.cn)查詢。

6、合格分數線確定:

根據筆試成績(筆試卷面分+照顧加分)和招考職位情況,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劃定合格分數線。

各縣(市、區)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合格分數線核定面試人選,對違反規定擅自降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標準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宣布其劃定的合格分數線無效,并視情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在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基礎上,按招聘職位人數與筆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進入面試;達不到面試比例,又確實需要進人的,必須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后才能進入面試程序。面試對象確定后,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招聘單位書面通知面試對象。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業務素質及潛在能力,可采取答辯、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進行。同時,根據工作需要可進行專業理論知識筆試,其分數按30%比例計入面試成績。

2、面試的組織實施。市直屬事業單位面試工作由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縣(市、區)事業單位的面試工作,由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相關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面試需制定面試工作方案,由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設置情況制定,經主管部門、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報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批準后方能組織實施。招錄單位需進行專業科目筆試、專業測試的,應在面試工作方案中明確。

面試時,紀檢監察部門對面試工作進行全程監督,上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派員進行指導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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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

3、面試實行嚴格驗證制度。進入面試的報考者須按本簡章規定攜帶全部報名手續原件,經招錄機關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面試。驗證時,要認真核對報考者在報名表上提供的各項信息與提供的證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證件及材料原件必須真實可靠。報考者提供的畢業證書所列的學歷層次和專業必須與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學歷和專業相符。報考者的證件(如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準考證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實的,負責組織實施面試的部門有權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報考者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所有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4、面試成績在每個招聘崗位面試結束時當場公布。

(三)考試總成績確定

總成績=公共筆試成績+照顧加分+面試成績

考生考試總成績在面試工作結束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在河池人才網www.hcrc.net.cn和河池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布。同時,也在有招考任務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報考本縣(市、區)考生的成績。

六、考察

招聘單位根據招聘職位人數,按應聘者的筆試總成績+面試合格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以1:1.2-1.5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考察應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小組要對各方面的意見進行分析,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考察內容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等情況,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及相關情況進行復查,考察結束后應形成書面材料,確定考察意見為合格或不合格。如考察中出現考察意見為不合格者,可從面試合格人選中按筆試總成績+面試合格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遞補。

七、體檢

招聘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根據考試、考察結果按招聘職位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到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執行,有行業體檢標準的依據行業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到指定醫院(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所需經費由應聘人員承擔。

考生對體檢鑒定不合格有異議的可要求復查,由組織體檢部門在規定時間內聯系到符合條件的上一級醫院復檢一次,并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可從考察合格人選中按筆試總成績+面試合格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

體檢時,招聘單位要做到認真負責、程序嚴格、組織嚴密、公開透明。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審批與聘用

(一)公示審批

1.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和本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總成績、考察與體檢結果,按照各招聘崗位專業人數從高分到低分在三個月內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縣(市、區)委、政府領導審核同意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并在河池人才網、河池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和各縣進行公示7天。

2.公示結果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和本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年度招聘計劃人數、擬聘人員名單及材料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再辦理聘用、入編等手續。辦理審批聘用和入編后,出現問題的,也不再辦理遞補聘用手續。

(二)聘用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用人單位和公開招考的聘用人員按照《河池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

九、建立候聘人員信息庫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崗位建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候聘人員信息庫。對進入面試(測試)而未被聘用的應聘人員分崗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候聘,自成績公布之日起一年內,如有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選聘,經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免筆試,直接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序進行面試、考察、體檢、公示,合格者可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逾期不再補辦招聘手續。

十、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公開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機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是公開招聘工作的主管機關,對招聘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各部門之間要相互配合,紀委監察部門要全程跟蹤監督。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實行回避制度。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筆試、面試命題必須采取入闈方式加強管理,試卷的印制、運送、交接與保管、考試、閱卷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嚴防泄題、漏題,營私舞弊等現象的發生。

(四)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察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察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有關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的;

6.違反《河池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并在2年內不得參加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招考。

對違規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不予認可,機構編制部門不予辦理入編手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不予辦理工資手續;已聘用的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相應的行政處分。

(五)各招聘單位要嚴格按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對違反有關政策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如發現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本簡章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具體招聘事項以河池人才網(www.hcrc.net.cn)公布為準。

報考咨詢電話: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科0778—210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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