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鹽縣2011年4月自學考試報名時間為2010年9月1——5日,考生請前往海鹽縣教育局自考辦(綺園路62號)辦理報名手續。新考生報名時,持本人身份證(含軍人、武警人員證件),未成年人憑戶口簿,到自考辦辦理報名手續;續考生持準考證報名。本次報名的自考生將在2011年4月16日、17日參加考試。
二、《2011年4月自學考試報考簡章》和《專業計劃》詳見浙江教育考試網。自學過程中遇到疑難問題也可以登錄浙江教育考試網咨詢,關于課程學習上的問題,省教育考試院會安排主考學校專業教師進行答疑。
三、2011年4月自考的部分教材已改版,請考生上浙江教育考試網查閱改版教材目錄。為保證學習和考試質量,省教育考試院提醒廣大自考生,要在各地自考辦預定教材,不要在一些書店里購買盜版的自考書籍。
四、實踐考核的考試報名與理論課程的考試報名同步進行(理論課程報名費48元/課,實踐考核報名費10元/次),請考生切勿遺忘(實踐考核沒有補報名的機會)。實踐考核的時間,由各主考學校直接通知考生或在浙江教育考試網(含各專業主考學校網)公告,請考生注意查看,主動聯系主考學校,以免錯過時間。
五、公安管理本科、護理學等專業有一定的報考條件,請考生查閱報考簡章。
六、本次報名時還可以辦理自學考試免考、轉考(指外省自學考試合格課程轉入我省或我省自學考試合格課程轉往外省)手續。
(1)自2008年下半年起,有關公共基礎課程的“免考規定”及“專業考試計劃”已作調整,請考生查閱最新版的《考生必讀》或登陸浙江教育考試網查詢。
(2)外省自學考試合格課程轉入的條件:考生必須在我省取得一門或者以上課程合格成績,且已從浙江教育考試網查實“課程檔案轉入編號”后,方可憑轉出省的《轉考介紹信》、身份證和“檔案轉入編號”辦理轉入手續;轉入考生必須在我省取得專科不少于五門合格課程、本科不少于四門合格課程(不含綜合性實踐環節考核課程),方可在我省辦理畢業申請(不準備在我省申請畢業的外省考生,請不要辦理課程轉入手續);外省轉入的考生,一律執行我省的專業考試計劃及課程頂替政策;綜合性實踐環節考核的合格成績(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綜合作業)不能轉入。
(3)需要將自學考試合格課程轉往外省的考生,憑身份證、課程合格證、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
七、自2009年9月報考開始,對以下專業停止接納新生,從2011年10月考試開始不再安排課程考試,在此期間再安排八次考試(即2009年10月一次,2010年1月、4月、7月、10月四次,2011年1月、4月、7月三次)。該批專業停考后,考生如通過借考獲得所有課程的合格成績,仍可按原公布的計劃申請畢業。
1、保險(本科),專業代碼:1020108
2、調查與分析(本科),專業代碼:1020121
3、體育教育(本科),專業代碼:1040302
4、攝影(本科),專業代碼:1050417
5、計算機通信工程(本科),專業代碼:1080708
6、電子政務(本科),專業代碼:1082218
7、統計(會統方向)(專科),專業代碼:3020101
8、房地產經營與管理(專科),專業代碼:3020206
9、公安管理(專科),專業代碼:3030403
10、通信技術(專科),專業代碼:3080706
11、道路與橋梁工程(專科),專業代碼:3080802
12、電子政務(專科),專業代碼:308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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