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及名額
招聘7個事業單位45名工作人員。詳情見附件《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縣2013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應聘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78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具體年齡要求(見《昌江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五)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受黨紀、政紀處分及勞動教養、刑事或治安處罰期限未滿、公安、檢察部門正在立案偵查和紀檢、監察部門正在立案審查以及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應聘。
招聘辦法
采取考試的方式招聘。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結束后,由昌江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綜合成績和崗位需求情況,按崗位類別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和面試合格分數線,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報考人員中,從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未達到比例的,以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根據綜合得分和考核情況,從高分至低分擇優聘用。
招聘工作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通過昌江黎族自治縣政府網站、昌江縣電視臺。發布時間為2013年9月10—17日。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招聘崗位。按報考崗位名額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1:3比例的方可進行筆試,未達到比例的,則相應遞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報名時間: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9月30日,地點:昌江縣政府行政辦公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17室(www.sdsgwy.com)。
(三)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核。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確定考核對象,并由縣人社部門和用人單位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