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77年6月23日至1995年6月22日期間出生);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崗位所需學歷條件均為國家承認學歷;
8.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 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7. 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報名程序
1.報名時間:2013年7月1日—2013年7月14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1:30 ,下午2:30至5:30)。
2.報名地點:現場報名,地址:臨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臨高縣委大院2號辦公樓603室)。
聯系電話:0898-28285126
3.報名要求:
報名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及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一份,驗原件留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張;
(2)《報名登記表
(3)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
報名登記表所填內容和提供的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經查實為虛假內容或資料,取消報名或聘用資格(含試用期)。每個考生只允許選報1個崗位,多報的取消報名資格。
(4)戶口或居住地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縣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4.資格審查: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在臨高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崗位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應達到1:3的比例方可開考。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遞減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根據筆試情況和崗位報考情況,劃定筆試和面試合格分數線。
(一)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1.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成績通過臨高縣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
(二)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縣招聘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情況,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以招聘崗位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1.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內容:以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重點測試綜合素質(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及自我認知程度等)。
面試成績以及綜合成績通過臨高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dsgwy.com向社會公布。
海南臨高縣2013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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