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專業教師13名。招聘對象和范圍面向全國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符合此次公開招聘的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員。招聘條件㈠基本條件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⑴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18周歲;⑵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⑶熱愛教育事業和教師職業;⑷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⑸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⑹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⑺在職人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⑴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⑵曾被開除公職的;⑶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⑷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⑸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3、報名要求:⑴報名者須填寫《海南省第二衛生學校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
⑵報名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3張(同底)。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在編在崗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⑶外地報考人員可先將報名登記表及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的復印件通過傳真(或掃描發送電子郵件)的方式報名,報名后5天內(或領取準考證時)送達相關證件原件。⑷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考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⑸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㈢資格審查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要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資格審查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統一核發筆試《準考證海南第二衛生學校2013年招聘崗位信息表
注:年齡計算時間截止至1977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人員。具有中級以上(含)職稱者,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學歷指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
北京勞動保障職業學院2013年6月招聘人員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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