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渝北區教育事業單位2013年招聘應屆畢業生
招聘原則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方式進行。招聘崗位及人數本次考核招聘教師25名,具體招聘學校、崗位和相關要求詳見附件1《重慶市渝北區2012年四季度公開招聘優秀教師崗位一覽表
(二)考試考核1.初試考生在資格審查合格后到指定地點參加初試。初試分值100分。初試主要為教育教學理念進行測試。包括考生自我介紹(須同時提供大學學科成績、獲獎情況和獎學金情況等內容,不介紹本人姓名)和考官有關教育教學知識提問兩個環節。考核小組根據考生自我介紹、回答問題和考生大學期間學業成績、獲獎等情況量化評分(應聘人員初試的原始材料留存一個月備查),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2.專業科目測試(含面試)專業科目測試(含面試)采取上課方式進行,分值100分。專業科目測試(含面試)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數額1:3的比例,在初試成績60分及以上人員中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專業科目測試(含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若進入專業科目測試(含面試)最后一名的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專業科目測試(含面試)。專業科目測試(含面試)時間:11月17日下午1點半(地點到時通知)。專業科目測試(含面試)內容:根據應聘學科,按指定年級及教學內容,現場備課、上課,主要考核應聘人員處理教材、駕馭課堂的能力。現場備課時間為10分鐘,專業科目測試(含面試)時間8分鐘以內。專業科目測試(含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考試考核總成績=初試成績×20%+專業科目測試(含面試)成績×80%。尾數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考試考核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三)選擇聘用學校根據擬招聘崗位指標數,分學科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由考生依次自行選擇聘用學校。若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專業科目測試(含面試)成績、學歷、大學期間各學科平均成績高的優先。一經選擇,不再更改,如有考生棄權,則在同一學科范圍內,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四)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考生選擇聘用學校后,經考核領導小組現場確認,當即與聘用學校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本次招聘由重慶市渝北區人力社保局、渝北區教委會同招聘單位共同組織,渝北區監察局監督。(二)嚴格招聘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對在報名、考試考核等招聘環節上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并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嚴肅處理;對在組織招聘過程中營私舞弊、以權謀私等違反招聘紀律及招聘方案規定的有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三)擬聘人員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后于2013年7月15日前將畢業證、學位證和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個人檔案交重慶市渝北區教委人事科審查,并按規定送渝北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審批同意的招聘人員在規定期限內到招聘學校報到(未按時提供上述材料和簽約后未按期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并按協議要求承擔違約責任),并由學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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