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聘人數選聘九級及以下職員、專技十二級及以下事業單位人員25名(具體職位詳見附件1)。選聘范圍全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正式工作人員。選聘條件1.遵紀守法;2.具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3.近2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5.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報名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和近姻親關系的領導成員所在單位;6.年齡和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為2012年4月30日(35周歲及以下指1977年5月1日及以后;30周歲及以下指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27周歲及以下指1985年5月1日及以下)。7.具備擬任選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詳見附件1)。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尚在試用期內的;警告及以上處分期未滿或曾受警告(不含)以上處分的;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選聘程序本次選聘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單位共同組織實施。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選聘。(一)報名報名時間:2012年5月14日—18日。報名地點:梁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梁平縣梁山街道暗橋街50號四樓459室)。報名時,只能選擇一個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報名時須同時提供以下材料:1.《梁平縣公開選聘城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附件2:
填表說明:1.學習經歷是指學校教育與在職培訓,學校教育從大學開始填寫;
2.考核等次主要填寫在現任職機關近兩年的年度考核等次。
附件3:
承諾書(樣式)
本人參加梁平縣公開選聘機關工作人員考試,自愿作出如下承諾:
1.本人所提供材料真實,準確;
2.選聘調入后,本人自愿服從選聘單位的人事安排,接受選聘單位的工資福利待遇規定。
3.
承諾人(手寫簽名):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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