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干部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事業單位人才隊伍整體素質,優化人員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
一、招聘原則
本次公開招聘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指標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7名(詳見附件1:《九龍坡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常住戶口在重慶市行政區域內的人員。
(二)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非重慶市常住戶口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二)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三)2010年7月31日前須取得崗位要求的相關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
(四)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75年6月1日至1992年6月1日期間出生);
(五)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明確要求工作經歷的,報考者須具備相應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是指在黨政機關、群團組織、企事業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10年7月1日。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社會實踐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現役軍人;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近五年來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屬于招聘范圍。
五、招聘方式
報名人員自愿選擇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考,按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招聘崗位指標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到1:3方可開考(特殊崗位、緊缺崗位除外)。若未達到該比例,則相應遞減招聘指標。
六、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0年5月18日至5月2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報名地點:重慶市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會議室(九龍坡區政府對面,公務員小區正大門)
聯系電話:023-68780373
(三)報名方式:本次僅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四)報名手續:報名時須持本人戶口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證明,并加蓋公章。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托報名,但須出示委托書、相關資料及*代*辦者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交經畢業院校簽章的《九龍坡區2010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推薦表
報考者可在報名點自愿購買復習資料。
(五)領取《準考證
七、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兩科總分200分。筆試時間見準考證。
職員崗位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
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者,由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后,其筆試成績按有關規定加5分。
根據《中國重慶·青年人才論壇評選表彰試行辦法
加分人員名單、筆試成績在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九龍坡區政府公示欄進行公示。
同時符合上述多項加分條件的,按最高一項加分計算,不累計加分。
筆試時間、地點及考務事項詳見《準考證
(二)面試
按招聘崗位指標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特殊緊缺崗位除外),根據報考同一崗位人員的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并列,則同時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由主考官提問,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判斷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應變和情緒控制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當場公布。面試成績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對象。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在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九龍坡區政府公示欄進行公示。
(三)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2×60%+面試成績×40%八、體檢按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根據崗位招聘指標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某崗位第一名并列,則確定《綜合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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