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省自考全日制助學首次通過網上招生服務平臺進行網上招生試點。
為增強自考全日制助學教育的社會信譽,進一步提升利用網絡為學校、學生服務的質量,我省從今年開始,建立自學考試全日制助學網上招生服務平臺,開展網上招生試點。在服務平臺開通期間(7月10日至9月10日),學生可以登錄浙江教育考試服務中心網( www.zjets.cn),點擊進入浙江省自考全日制助學網上招生服務平臺,通過平臺提供的報名功能選擇要報考的學校和專業。對錄取的學生,由各院校寄發統一印制的《浙江省自學考試全日制助學新生入學通知書》。
由于各助學院校辦學條件存在一定差異,省教育考試院提醒廣大學生,在選擇助學院校時應多方了解,綜合校園環境、師資及管理力量、教學設備、專業特色等情況,慎重選擇。
自考全日制助學院校實行有條件辦學,有計劃招生
近年來,自考全日制助學蓬勃開展,為廣大考生創造良好學習氛圍,實現學者有其校,推動自考事業持續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但有些助學機構在辦學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為進一步規范全日制助學機構辦學行為,促進自考全日制助學教育依法、有序、健康發展,省教育廳在廣泛調研、充分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于2008年頒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日制助學管理的若干規定(試行)》,對自考全日制助學主體、基本辦學條件、審批(備案)程序、招生管理、經費收支、內部管理、教育教學質量、校園安全穩定、日常監管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根據省教育廳《若干規定》要求,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專家,分五個評估小組,對省屬自考全日制助學院校的辦學條件、教育教學質量、校園安全穩定工作等內容進行了綜合評估,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也對所屬助學院校進行了評估。在評估基礎上,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對各校自考全日制助學招生人數進行了核定。經綜合評估,全省有81所自考助學院校具有2009年全日制助學招生資格,核定招生計劃7萬余人。
參加網上招生試點,堅持自愿、誠信原則
凡通過重新認定和綜合評估,符合省教育廳《若干規定》精神和相關文件要求的我省各級各類自考全日制助學院校,均可提出申請,并簽訂誠信招生承諾書。誠信招生承諾書中要求各招生院校在招生宣傳咨詢中,真實、準確介紹本校實際情況,不夸大其詞、不閃爍其辭、不含糊其詞,不隨意承諾;嚴格按核定的招生計劃招生,按專業計劃和教學進度足時授課,確保教育教學質量;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校園安全穩定,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
2009年有76所全日制自考助學院校申請網上招生試點。
自考全日制助學招生不同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
自考全日制助學招生與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不同之處主要在于:自考全日制助學院校錄取的學生,由各院校根據全國自考委和省自考委制定的專業考試計劃實施教學,省教育考試院和市、縣教育考試機構組織國家統一考試,專業計劃規定全部課程考試合格,思想品德鑒定符合要求的,由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和主考院校頒發相應的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由主考院校授予相應學位。根據國家和省政府有關規定,我省自考畢業生在就業、工資、戶籍管理上享受普通高校相同學歷層次畢業生同等待遇,非在職人員納入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體系,允許在全省范圍雙向選擇、自主擇業、戶口隨遷。
網上招生分階段進行
為使學生盡可能選擇適合自己的學校學習,整個招生工作將分為五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
7月10日——7月13日為學生填報時間
7月14日——7月16日為招生學校錄入和錄取時間
7月17日為考生錄取查詢時間
第二階段:
7月18日——7月21日為學生填報時間
7月22日——7月26日為招生學校錄入和錄取時間
7月27日為考生錄取查詢時間
第三階段:
7月28日——8月3日為學生填報時間
8月4日——8月12日為招生學校錄入和錄取時間
8月13日——8月14日為考生錄取查詢時間
第四階段:
8月15日——8月20日為學生填報時間
8月21日——8月29日為招生學校錄入和錄取時間
8月30日——8月31日為考生錄取查詢時間
第五階段:
9月1日—9月3日為學生填報時間
9月4日—9月5日為招生學校錄入和錄取時間
9月6日為考生查詢時間
9月7日—9月10日為調劑時間
每次(階段)可填報一所學校。如填報學校名額已滿,系統將自動提示,學生可以選報其他學校。第一階段未被錄取的學生,可以在后幾個階段繼續報,在學生填報了學校,又被錄取確認的,不得進行第二次報名,系統將鎖定該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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