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網址:2014下半年四川公務員考試申請查分入口
◆ 查分必讀!
一、查分原則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服務考生,保障考生權益和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原則,并嚴格執行部和省的各項考試規定,做好人事考試查分工作。各項人事考試的參考人員如對本人考試成績確有疑問時,均可按本規則提出成績核查申請,考試機構按本規則組織查分和公布查分結果。
二、查分范圍及時限
全國組織的各項專業技術資格和執業資格考試的主觀題科目、我省組織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所有科目須在公布成績后20個工作日內提交查分申請;我省組織的公務員錄用考試、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按當次招考公告規定的科目和時限提交查分申請。
考生提交上述成績核查申請應通過四川人事考試網進行,全省各級考試機構原則不受理考生現場查分申請。
全國統一組織考試的各項專業技術資格和執業資格考試的客觀題科目,我省組織的公務員錄用考試、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在招考公告中未規定查分的所有科目,不受理成績核查申請。
查分分工與組織
全國組織的各項專業技術資格和執業資格考試的查分科目轉報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查分,其余受理的各項查分由省考試中心或由省考試中心轉相關命題閱卷單位組織查分。人事考試機構要嚴格按規定審慎組織查分,各項查分應組織命題或閱卷專家、紀檢監察人員及有關工作人員成立查分組,采取專家檢查、復核、認定,考試機構或專業主管部門審核把關的辦法,按照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原則和對應試人員負責的態度進行查分及核定成績,并如實準確記錄查分工作情況和查分結果。
查分內容
查分時要認真檢查核對有關試卷有無錯評、漏評現象,計分、統分、登分是否準確,是否有違紀記錄或其他異常情況等;對主觀題評分標準掌握上的分歧不作為變更成績的依據,已閱卷給分計分的題或卷不再重新閱卷。
查分中發現確因評卷、登分過程中失誤造成考試成績錯誤的,經報請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后,將原成績予以更正。
查分結果
各項考試查分申請期滿后考試機構應及時組織查分,原則上通過四川人事考試網公布查分結果。我省組織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所有科目須在查分申請期滿后10個工作日內;我省組織的公務員錄用考試、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按公告規定時限公布查分結果。全國組織的各項專業技術資格和執業資格考試待國家有關部門反饋核查結果后及時公布。
查分紀律
任何單位、任何個人均不得違反查分工作規定的程序。對在查分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要嚴肅查處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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