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報考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0周歲(1983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期間出生,其中報考反恐防暴職位的年齡要求在1988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即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4.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5.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6.試用期內的公務員;
7.現役軍人;
8.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生;
9.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員。
招錄單位及名額
招錄單位及名額、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自貢市2014年面向社會考試錄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情況表
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4年7月1日至6日上午8:00,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資格審查工作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7月1日至7日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4年7月8日上午8:00前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質測試考務費每人8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減免筆試考務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項的報考人員憑縣(市、區)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2項和第4項的報考人員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3項的特困報考人員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于7月8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0,下午15:00-17:40)到自貢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地址:自貢市自流井區交通路1號,電話:0813-2309549)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通過后,免繳當次考試考務費。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調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職位調整情況將及時在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zgrsj.gov.cn),http://www.sdsgwy.com自貢人事考試網(www.zgpta.gov.cn)公告。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我市其他職位。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7月22日至26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心理素質測試、面試和體能測評。
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成績均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4年7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1)被授予全國公安系統一級或二級英雄模范稱號、革命烈士、在執行任務中因公犧牲、因戰或因公致殘被評為六級及以上傷殘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報考時,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
(2)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畢業生,報考時,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3)在“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報考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4)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同時符合上述抗震救災表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考生筆試成績折合后加分總分值不超過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4年7月28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0,下午15:00-17:40)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災表現突出人員持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市公安局初審。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4年8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三日內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4年8月下旬張榜公布,報考人員也可通過自貢人事考試網(www.zgpta.gov.cn)查詢http://www.sdsgwy.com。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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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心理素質測試
所有筆試人員均進行心理素質測試。心理素質測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不計算分值,測試結果與筆試成績同時公布。心理素質測試合格的,方可進入下一考錄環節。
(三)資格復審和面試
2014年8月29日前,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名單。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在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zgrsj.gov.cn),自貢人事考試網(www.zgpta.gov.cn)公布。
報考人員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應攜帶《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1.在職公務員、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可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交。
2.公安機關、監獄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咨詢電話:86741860)。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4.報考招考對象為“退役士兵”職位的,須提供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退役士兵身份證明材料(現役軍人入伍通知書、退役士兵登記表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民政部門公章)。
5.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
資格復審和面試,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面試暫定為2014年9月13日至15日。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四)體能測評
所有面試人員均參加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年齡按體能測評的當日計算。體能測評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評合格的,方可進入下一考錄環節。
體能測評按人社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
體能測評具體事項另行在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zgrsj.gov.cn),自貢人事考試網(www.zgpta.gov.cn)公告。
(五)考試總成績
體能測評后,根據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考試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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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體檢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在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經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可以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且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一次。
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二)考察
招錄機關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考察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經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可以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且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一次。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三)公示
擬錄用人員確定后,在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zgrsj.gov.cn),自貢人事考試網(www.zgpta.gov.cn)進行公示http://www.sdsgwy.com。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成績、職位排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單位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手續。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并記入考生檔案。
(二)新錄用的人民警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人民警察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本次錄用的人民警察,在錄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網絡技術咨詢電話: 0813-2309549
考試政策咨詢電話: 0813-4702035、2204158
自貢市2014年面向社會考試錄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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