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招考對象
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均可報考。報考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 年齡條件:
(1)特警職位:年齡在18—25周歲(1988年7月1日—1996年7月1日期間出生)。
(2)普通警察職位:年齡在18—30周歲(1983年7月1日—1996年7月1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職位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即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 受過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4.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6.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
7.現役軍人;
8.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9.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生;
10.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人民警察的其它情形人員。
(三)招收范圍
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面向全國招考,不受戶籍限制;大專學歷人員僅面向四川省常住戶口或生源地為四川的考生招考。
招錄單位、職位及名額
招錄名額共計120名,詳見《2014年內江市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職位表
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報名均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4年7月1日至7月6日(截止時間為7月6日上午8:00),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資格審查工作由內江市公安局統一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包括網絡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入闈前的資格復審及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三個環節,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
2、填報信息。報考人員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3.資格初審。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7月1日至7日(截止時間為7月7日上午8: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因本次公招時間緊迫,報名資格初審原則上只進行照片質量檢查,不對報考者的專業、學歷等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對報考者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待面試資格復審時進行現場審查。考生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對照公告和職位表,選擇自己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承擔。考生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公告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報考人員,須于2014年7月8日8:00前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心理素質測試費8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憑相關證明材料,可減免筆試考務費: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
2、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或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或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符合減免筆試考務費條件的考生于2014年7月8日前的工作日到內江市人事考試中心(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內江市市中區翔龍山報社路82號)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內江市人事考試中心按相關程序審核通過后,考生免繳當次考試考務費。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江市公務員局、內江市公安局統一進行職位調劑,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名額。職位調整情況將及時在內江人事考試網上公告http://www.sdsgwy.com。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負。考生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到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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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一)考試內容及分值比例
1、特警職位考試內容包括筆試、心理素質測試、專業測試、面試和體能測試,其中筆試、專業測試、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30%、40%、30%。心理素質測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測試成績與筆試成績同時發布,心理素質測試和體能測試不計算分值,成績合格者方能進入下一考錄環節。
2、普通人民警察職位:考試內容包括筆試、心理素質測試、面試和體能測試(不加試專業測試),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心理素質測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測試成績與筆試成績同時發布,心理素質測試和體能測試不計算分值,成績合格者方能進入下一考錄環節。
(二)筆試
1.筆試科目:各類職位筆試科目均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筆試時間:筆試時間為2014年7月27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筆試各科成績于8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http://www.sdsgwy.com上公布。由于全省公務員筆試閱卷工作采取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可于筆試成績公布3日內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查分申請,查分結果于8月下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公布。
3.筆試折合成績計算方法:
特警職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普通人民警察職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4.筆試加分政策
(1)被授予全國公安系統一級或二級英雄模范稱號、革命烈士、在執行任務中因公犧牲、因戰或因公致殘被評為六級及以上傷殘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2)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畢業生,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3)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同時符合上述抗震救災表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總分值不超過5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于2014年7月28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送交內江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審核(內江市東興區漢安大道西段99號)。逾期不交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三)特警職位專業測試
特警職位需進行專業測試。專業測試時間暫定于2014年7月28日—29日。專業測試內容為100米、1500米、引體向上、立定跳遠(四項分值比例均等)。專業測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評分標準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標準評分表
(四)面試
普通人民警察職位根據考生折合后的筆試成績,特警職位根據考生折合后的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的總和,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后,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該職位錄用名額3倍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將參加筆試、專業測試且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人員。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經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江市公務員局、內江市公安局同意后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面試時間暫定于2014年9月13日—15日,其余具體事宜在內江人事考試網上另行公布。
(五)體能測評
參加了面試的考生均應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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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面試和體能測評結束后,在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根據錄用職位及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筆試成績相同的,先后以特警專業測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體檢由中共內江市委政法委、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江市公務員局、內江市公安局統一組織,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
(二)考察
招錄機關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實施考察,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
公示
確定擬錄用人員后,由中共內江市委政法委、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江市公務員局、內江市公安局在內江人事考試網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7天。
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并經公示無異議者,辦理錄用審批手續。被錄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
(二)新錄用的人民警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招錄機關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評授警銜。試用期間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人員須接受公安民警初任培訓,培訓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錄用。
(三)按照《四川省公安民警最低服務年限規定(試行)
政策咨詢電話:
內江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0832-2292059);
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職位考錄科(0832—2042419)。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內江市人事考試中心(0832—2038862)。
2014年內江市考試錄用人民警察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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