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申請時間:5月26日——6月5日(含雙休日)
申請畢業的考生應交驗的材料:
1.課程合格證(含實踐考核合格證),包括PETS或NCRE證書;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準考證(指浙江省內的與合格證上的準考證號碼一致);
4.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還應再遞交下列材料:
(1)專科或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專科或本科的畢業成績復印件(單位或原畢業學校教務處蓋章,有多頁成績的要蓋騎縫章,從本人檔案中復印);
5.畢業審核費50元。
6.部分考生還應交驗相關的材料:
(1)如果身份證上的姓名與現在使用的姓名不一致或身份證號碼不一致的,則須交驗由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照片上蓋騎縫章)。
(2)有課程免考的考生,須遞交經省教育考試院批準的免考證明材料。
(3)有外省課程轉入的考生,須交驗經省教育考試院批準的《外省轉入課程證明》及外省轉考介紹信、課程合格證書及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外省轉入的考生在我省申請畢業必須符合省考試院的規定:必須在我省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合格課程以上、本科不少于4門合格課程以上。
(4)自考畢業生用原自考課程合格成績頂替的,須交驗課程合格證書原件或原畢業成績復印件(單位蓋章)。
(5)護理專科的畢業生須交驗中專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注意事項:
1.畢業申請手續應由考生本人來辦理。
2.申請辦理有關資格證書的時間與畢業申請同期進行。
3.學位申請事項:
浙江大學的學位申請仍按原規定執行,符合條件的考生,直接到浙大成教院自考辦申請,請考生事先請參閱“浙大繼續教育網”( www.ce.zju.edu.cn)的自考本科畢業生學位申請條件及公告。其他院校須按新的規定申請學位。按新規定申請學位,是指按該專業畢業生的15%授予學位。凡申請學位的考生,要及時通過“浙江教育考試網: www.zjzs.net”或各主考院校的網站及浙江自考聯盟了解辦理領證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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