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職位及名額
合江縣醫療糾紛調解中心工作人員1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選調范圍
合江縣范圍內與崗位選調要求相對應的在編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
選調條件
(一)年齡在30周歲以下,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能熟練操作電腦,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二) 法律實務類、法學類和醫學類(除護理和藥學)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三)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及其以上(試用期不確定等次除外),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沒有違紀違法行為。
學歷以畢業證書為準;年齡以有效身份證為準,工作年限、年齡計算截止至2014年4月23日。
選調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14年4月23日(8:30—12:00,14:30—17:00)
報名及資格審查地點:合江縣人社局會議室(合江縣黨政大樓6樓)。
本人須持下列相關證件、資料參加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者自行下載并據實填寫《醫療糾紛調解中心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2.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書和本人已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本人近二年來在市級以上核心期刊、報紙、雜志等公開發表過的文章和撰寫的代表性文字材料或其他業績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二)考核、調動
考核工作由合江縣人社局、司法局共同組織實施,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根據考核情況擇優確定選調人員,按程序報批后辦理調動手續。
咨詢電話:5262803(縣司法局) 、5269814(縣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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