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對象范圍。全縣各鎮(街道)、縣級各部門及下屬事業單位全額財政撥款的事業干部。
(二)資格條件。
1、年齡在32歲(含32歲)以下;
2、具有大學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法律、中文、管理等相關專業;
4、必須在原單位工作滿5年;
5、年齡、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均為2014年4月30日。
遴選數額及崗位:調研文秘1名,信息宣傳1名。
程序方法
1、公開報名( 4月9日— 4月15日)。采取個人報名方式,在“雙流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告通知欄下載填寫報名表格,并將報名表(附1張近期半身正裝免冠彩色照片)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交縣委政法委政治處。
2、資格審查(4月16日—4月17日)。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開考比例不低于1:5。
3、筆試考核(4月21日)。筆試總分100分,筆試題委托第三方提供,主要測試理論素養、公共知識素養、政策法規水平、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公文處理和文字表達能力以及對所涉及部門工作職能的了解和認識,時間2個小時。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在“雙流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按照每個崗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
4、面試(4月25日)。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人員主要由人事、紀檢、政法委等部門同志組成,采用結構化面試對參加面試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業務能力、與部門崗位的匹配性等進行測試。面試成績現場公布,總分100分。
按照一定的折算比例匯總競爭者的總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占60%。總成績達到80分者,再按每個崗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組織考察人選。
5、組織考察(4月28日)。采取個別座談等方式,全面、客觀、公正地考察了解組織考察人選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工作業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
6、討論確定擬遴選人選(4月29 日)。根據筆試考核、面試和組織考察情況,在征求原單位紀檢、監察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意見后,縣委政法委書記辦公會研究確定擬遴選人選。
7、公示(4月30—5月8日 )。擬遴選人選名單在擬任人選現工作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
咨詢電話、監督電話:028-85827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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