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對象及條件
(一)招考對象: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至2014年4月2日(報名第一日),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基層工作經歷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在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時間均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報考條件:
年齡在18—30周歲(1983年4月2日至1996年4月2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及獄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招考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即1978年4月2日以后出生);
招錄單位及名額
阿壩監獄2名,巴中監獄2名,成都病犯監獄4名,成都女子監獄4名,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5名,川北監獄5名,川東監獄5名,邑州監獄6名,川西監獄3名,川中監獄5名,崇州監獄10名,達州監獄5名,甘孜監獄5名,廣元監獄5名,漢王山監獄10名,嘉陵監獄10名,金堂監獄12名,雷馬屏監獄5名,涼山監獄5名,眉州監獄25名,綿陽監獄5名,攀西監獄3名,蕎窩監獄5名,邛崍監獄5名,省女子監獄18名,新源監獄5名,雅安監獄7名,宜賓監獄9名,自貢監獄18名。
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四川省2014年上半年監獄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表
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4年4月2日至4月7日8:00,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www.sdsgwy.com )。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考單位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4月3日至4月6日每日上午10:00在報名網站公布各職位報名人數、資格審查合格人數及繳費人數統計情況。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陸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4月2日至4月7日期間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4年4月9日8:00前登陸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4月8日前的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地址:成都市三槐樹路2號)遞交減免筆試考務費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計劃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少數民族語言翻譯、心理矯正、信息通信、醫學等監獄系統急需、專業性強的職位可適當放寬到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并公告。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由招錄單位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本系統的其他職位。職位調整的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4月22日至26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4年4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1)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5.12汶川地震”重災區指:汶川縣、北川羌族自治縣、綿竹市、什邡市、青川縣、茂縣、安縣、都江堰市、平武縣、彭州市、理縣、江油市、廣元市利州區、廣元市朝天區、旺蒼縣、梓潼縣、綿陽市游仙區、德陽市旌陽區、小金縣、綿陽市涪城區、羅江縣、黑水縣、崇州市、劍閣縣、三臺縣、閬中市、鹽亭縣、松潘縣、蒼溪縣、蘆山縣、中江縣、廣元市昭化區、大邑縣、寶興縣、南江縣、廣漢市、漢源縣、石棉縣、九寨溝縣。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4.20蘆山地震”重災區指:蘆山縣、雅安市雨城區、天全縣、雅安市名山區、滎經縣、寶興縣,邛崍市的高何鎮、天臺山鎮、道佐鄉、火井鎮、南寶鄉、夾關鎮。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2)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單位駐地在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和少數民族自治縣職位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3)被授予全國司法行政系統一級或二級英雄模范稱號、革命烈士、在執行任務中因公犧牲、因戰或因公致殘被評為六級及以上傷殘的司法行政系統干警的子女,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司法行政系統干警的子女、榮立個人一等功的警察院校畢業生,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折合后加分總分值不超過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4年4月28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符合上述加分規定〈1〉的考生持立功受獎證書或表彰決定文件;符合上述加分規定〈2〉的考生持身份證、戶口薄或戶籍證明;符合上述加分規定〈3〉的考生持表彰證書或表彰決定、傷殘等級證書和親屬關系證明等)和本人聯系電話,送省監獄管理局(地址:成都市濱江中路1號)進行加分資格確認。未按時報送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4年6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2014年6月13日至15日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2014年6月18日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4年6月24日前由用人單位公布,考生也可通過四川人事考試網進行查詢。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上一頁[1][2][3]下一頁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省監獄管理局負責。在2014年6月30日前,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名單。招考單位采取張榜公布或網上公告的方式公布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考生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應攜帶《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1. 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及學歷層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 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3. 公安機關、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4. 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5.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6. 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應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三)面試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時間暫定為2014年7月12日至15日。面試具體事項由省監獄管理局另行通知。
(四)體能測評
所有面試人員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評標準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
體能測評應在具備條件的學校等地點全封閉進行。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由省監獄管理局通知考生。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分組及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評的當日日期計算。
(五)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30%。
各職位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其他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到錄用名額3倍職位的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公示
省監獄管理局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省司法廳監督電話:028-86748790
省監獄管理局監督電話:028-61644279
四川省2014年上半年監獄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表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