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調名額及崗位
選調名額2名,具體崗位詳見《宜賓市江安縣2014年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選調對象及條件
宜賓市機關事業單位中,在編在職且試用期滿具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品德優良、遵紀守法、廉潔勤政、有強烈的責任心、事業心和敬業奉獻精神;身體健康。
(二)要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熟練使用現代辦公技術的能力。
(三)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符合《江安縣2014年面向宜賓市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五)報考者的年齡、工作年限計算,一律以報名開始第一日為計算截止時間。報考者的年齡一律按周歲計算。例如:考生在報名開始第一日未滿36歲,其年齡為35周歲。
(六)有以下條件之一者不能報考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2、因違法違紀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立案審查的人員。
3、最低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職人員。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報名人員于2014年1月26日至2月8日上午12:00止(節假日不接受報名)到縣人才交流中心報名(原機關食堂4樓)。報名時須交《江安縣2014年面向宜賓市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二)審查。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點報名,報名后即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崗位名額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比例的,按2:1比例調減崗位選調名額。(三)報名繳費。50元(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若被取消招聘崗位的考生,于2月10日期間持本人身份證和繳費發票到縣人才交流培訓服務中心(原機關食堂4樓)審核辦理退費手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退費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考生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四)筆試。考試科目為《公共知識
(五)面試。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報考調整開考比例崗位的有效考生全部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面試通知單領取時間另行通知。咨詢電話:2620738、2631916宜賓市江安縣2014年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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