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方式、對象及條件(一)招聘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二)招聘對象及條件1、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崗位所需政治素養、專業知識或技能。(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相關要求,須能堅持夜間值守。(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要求在30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同時需具備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4)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專業名稱,應與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相符。(5)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若經查實為虛假資料將被取消考錄資格。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2)曾被開除公職的。(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5)2014年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和人數具體情況詳見附件《2013年雙流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公開招聘政府雇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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