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至2013年 9月20日(此次公招報名第一日),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基層工作經歷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在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時間均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對象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截至2013年9月20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川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等五項目人員。
(二)招考范圍
本科及以上學歷面向全國招考;專科學歷限四川省內(指常住戶口或生源地)。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7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森林公安、監獄招錄人民警察年齡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司法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調整公安機關和監獄及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8. 符合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公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生;
7.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招錄單位及名額
招錄單位、名額及招錄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詳見《2013年下半年南充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情況表
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時,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www.sdsgwy.com)。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考單位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表”、“招考簡章”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3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3年9月22日至27日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3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3年9月29日8:00時前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9月27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30)到南充市考試指導中心(南充市順慶區玉帶中路二段111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1.在“4.20蘆山地震”中受災嚴重的蘆山縣、雅安市雨城區、天全縣、雅安市名山區、滎經縣、寶興縣,邛崍市的高何鎮、天臺山鎮、道佐鄉、火井鎮、南寶鄉、夾關鎮戶籍的考生憑本人的身份證、戶口薄或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4.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計劃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安排,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并公告。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由招錄單位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限南充市職位)。職位調整的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和南充人事考試網(http://www.ncpta.gov.cn/)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和“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報考重災區閬中市機關公務員的,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市內其他地區公務員的,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3年11月5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規定的抗震救災表現突出人員持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621室)。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不予加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4. 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2013年12月13日至15日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2013年12月18日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3年12月24日前在南充人事考試網上(http://www.ncpta.gov.cn/)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各招考單位具體負責。在2013年12月31日前,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名單。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南充人事考試網上(http://www.ncpta.gov.cn/)通知。考生應按通知要求攜帶《2013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1. 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 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3. 公安機關、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4. 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5.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6. 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選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三)面試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同時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時間為2014年1月10日至13日。面試具體事項在南充人事考試網上(http://www.ncpta.gov.cn/)另行公告。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30%。
各職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職位的擬進入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達到面試比例職位的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政策咨詢電話:0817-2810437
2013年下半年南充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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