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一)招考對象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至2013年9月20日(此次公招報名第一日),報考人員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在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時間均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招考對象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截至2013年9月20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川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等五項目人員。(二)報考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3.年齡在18-35周歲(1977年9月20日-1995年9月20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年齡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司法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調整公安機關和監獄及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2013年12月13日至15日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2013年12月18日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3年12月24日前在三江人才網〔http://www.ybrc.gov.cn〕上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咨詢電話:(一)有關招考職位條件的咨詢電話(區號0831):市審計局:8203674市航務管理局:2365725市動物衛生監督所:8239759市投資促進局:8210663、8224762市森林公安局:8250236、8250226市公安局:2228032、2228039臨港區人社局:5108995、5108937翠屏區人社局:8237649宜賓縣人社局:6206188南溪區人社局:3333346江安縣人社局:2620738長寧縣人社局:4623001高縣人社局:5365458筠連縣人社局:7728456珙縣人社局:4011973興文縣人社局:8823197屏山縣人社局:5700223(二)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三)政策咨詢電話:0831—51035612013年宜賓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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