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圍、對象及資格條件(一)招聘范圍及對象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14年7月31日前的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4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二)招聘資格條件1.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相關要求。(3)在編在崗人員應聘,須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書面同意。(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5)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
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滿分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60%+面試成績×40%。(一)筆試1.筆試科目。本次筆試考試科目分類設置為A類、B類、C類(詳見附件1《邛崍市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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