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廣大考生的需要,省教育考試院決定取消1月和7月自考必須10月和4月考試不合格或已報名但未能參加考試的考生方可報名的限制,即從2008年7月自考報名開始,凡符合自學考試報名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報名參加1月和7月的自考。對個別有特殊報名條件要求的專業,考生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報名。
1月和7月自考的課程及課程順序分別與上一年10月和當年4月的自考相同,1月和7月自考的報名時間分別為上一年的12月初和當年的6月初。1月和7月自考只接納理論課程的報名,不接納實踐課程的報名。
1月和7月自考報名不進行教學媒體的預訂,助學單位和考生如須預訂教學媒體請提前在上一年10月和當年4月自考報名時辦理預訂手續。
信息來源:浙江教育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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