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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省政協辦公廳9名,省委老干部局5名,省科技廳4名,省國土資源廳6名,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1名,省交通運輸廳200名,省農業廳6名,省審計廳5名,省國資委4名,省中醫藥管理局2名,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7名,省社會主義科學院3名;地稅系統759名,工商系統675名。
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四川省2012年下半年省直機關和垂管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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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2年11月4日(星期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1)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重災縣(市、區)指:汶川縣、北川羌族自治縣、綿竹市、什邡市、青川縣、茂縣、安縣、都江堰市、平武縣、彭州市、理縣、江油市、廣元市利州區、廣元市朝天區、旺蒼縣、梓潼縣、綿陽市游仙區、德陽市旌陽區、小金縣、綿陽市涪城區、羅江縣、黑水縣、崇州市、劍閣縣、三臺縣、閬中市、鹽亭縣、松潘縣、蒼溪縣、蘆山縣、中江縣、廣元市元壩區、大邑縣、寶興縣、南江縣、廣漢市、漢源縣、石棉縣、九寨溝縣等由國家有關部委明確的39個縣(市、區)。
(2)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單位駐地在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和少數民族自治縣職位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2年11月6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規定的少數民族考生持身份證、戶口薄或戶籍證明;抗震救災表現突出人員持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招考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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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面試后,根據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體檢由招考單位組織實施,在市州及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但《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二)考察
招錄機關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三)公示
各招考單位確定擬錄用人員后,應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或本單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專業、考試成績、擬錄用職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因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招錄機關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單位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手續。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并記入考生檔案。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到基層工作兩年。
七、紀律與監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定進行,各招考單位設立考錄監督小組,并在網上公布監督人員姓名及聯系電話,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八、本公告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省級招考單位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告。
2. 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3.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報名參考特別是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5.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政策咨詢電話:詳見各單位的《招考簡章
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四川省2012年下半年省直機關和垂管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
四川省直機關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
四川省地稅系統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三)
四川省地稅系統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二)
四川省地稅系統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一)
2012年下半年四川省工商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三)
2012年下半年四川省工商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二)
2012年下半年四川省工商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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