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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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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四川成都市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201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所稱“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止2012年9月18日,報考人員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基層工作經歷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級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以及在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限招“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職位的考生,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

招考對象中所稱“在川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是指截止2012年9月18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川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等五項目人員。

(二)招考范圍:本科以上學歷面向全國招考;大專學歷限四川省常住戶口或生源地(限招“在川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的職位除外)。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76年9月18日-1994年9月18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1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8.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在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7.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考單位及名額

2012年下半年我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1610名。招考單位、招考職位及錄用名額、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2012年下半年成都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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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網絡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2年9月18日至26日,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選擇職位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招考“公告”、“公招職位情況表”等,了解招考職位所規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并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與報考條件完全相符的職位進行報名。

(二)填報信息

報考人員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2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本次招考網上報名階段,招錄機關不再對報考者是否符合職位報考資格條件進行網上初審,只審核報考者提交的報名照片。報考者一旦通過照片審核即表示報名成功,將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請報考者根據自身條件審慎選擇報考職位。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打印報考信息表

報考人員請于2012年9月18日至27日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報名成功。報名成功后,須按網絡提示打印《2012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四)確認繳費

報考人員報名成功后,須于2012年9月28日24:00前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在報名成功后、9月28日前的工作日內(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考務費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安排,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名額。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錄用名額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中心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我市其他相同報考條件的職位。

職位調整及縮減、取消錄用名額的情況將于2012年10月15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上公告。

(六)打印準考證

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2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12:30期間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七)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本次招考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職位報考資格條件進行網上初審,報考者的報考資格審查在面試前進行(有關事項另行公告)。請報考者務必認真閱讀公告,并對照公告和報考職位的具體要求,審慎選擇與自身條件完全相符的職位進行報考。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3. 報考人員對擬報考職位的報考資格條件及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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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試及資格審查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2年11月4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重災縣(市、區)指:汶川縣、北川羌族自治縣、綿竹市、什邡市、青川縣、茂縣、安縣、都江堰市、平武縣、彭州市、理縣、江油市、廣元市利州區、廣元市朝天區、旺蒼縣、梓潼縣、綿陽市游仙區、德陽市旌陽區、小金縣、綿陽市涪城區、羅江縣、黑水縣、崇州市、劍閣縣、三臺縣、閬中市、鹽亭縣、松潘縣、蒼溪縣、蘆山縣、中江縣、廣元市元壩區、大邑縣、寶興縣、南江縣、廣漢市、漢源縣、石棉縣、九寨溝縣等由國家有關部委明確的39個縣(市、區)。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2年11月6日前將準考證及相關證明材料(抗震救災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的原件、復印件各1份送交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錄用與培訓處(地址:錦城大道366號3號樓32118室)審查。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2年12月14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2012年12月14日至16日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2012年12月19日在該網站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及職位排名于2012年12月29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人事考試中心網站上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各招考單位具體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和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1.進入資格審查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審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審查。進入資格審查人數達不到該職位錄用名額3倍的,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審查。

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于2012年12月31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網上公布。

2.資格審查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及具體事項另行公告。

3.考生在接到資格審查通知后,應攜帶《2012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①201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②報考“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職位的,須出具相關工作單位關于其工作經歷及工作年限的證明及其他依據材料。

③報考“在川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職位的,須提供關于其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的協議、服務年限以及服務期的現實表現、服務期滿的考核結果等有關證明材料。其中,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和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④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⑤公安機關、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人事管理權限由所在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⑥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按人事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⑦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⑧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4. 資格審查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按上述要求進行。

(三)面試

面試時間暫定為2013年1月11日至14日。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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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面試后,根據招錄職位及名額,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體檢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二)考察

招錄機關對體檢合格的報考者實施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三)公示

各招錄機關確定擬錄用人員后,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網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專業、考試成績、擬錄用職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出現的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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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手續。其中,此前已報考省內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錄機關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報到的,給予取消錄用處理,并記入考生檔案。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間,按《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

(三)我市各區(市)縣司法行政機關新錄用的基層司法助理員須在基層司法所最低服務滿三年(含試用期),未滿規定服務年限不得調離。

七、紀律與監督

為保證此次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試錄用工作的公開性、公正性、嚴肅性,我市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八、本公告由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附件:2012年下半年成都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

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相關事項提示:

1. 本次招考在網上只對報考者提交的照片進行審查,不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報考資格條件的審查放在面試前進行。因此,報考者一旦通過照片審查即表示報名成功,將不能再報考其它職位。請報考者務必認真閱讀公告,并對照公告和報考職位的具體要求,審慎選擇與自身條件完全相符的職位進行報考。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2.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上公告,請考生及時查看。

3. 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4.請考生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報名參考特別是資格審查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5.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6.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政策咨詢電話:028-61888163、61888164(傳真)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址:www.cdhrss.gov.cn

成都人事考試網:www.cdpta.gov.cn

四川成都市新津縣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

四川成都市蒲江縣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

四川成都市大邑縣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

四川成都市郫縣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

四川成都市雙流縣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

四川成都市金堂縣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

四川成都崇州市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

四川成都邛崍市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

四川成都彭州市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

四川成都都江堰市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

四川成都市蒲江縣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0

四川成都市蒲江縣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1

四川成都市蒲江縣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2

四川成都市蒲江縣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3

四川成都市蒲江縣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4

四川成都市蒲江縣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5

四川成都市蒲江縣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6

四川成都市蒲江縣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7

四川成都市蒲江縣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8

四川成都市蒲江縣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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