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Content" 四川2011年定向招錄鄉鎮機關公務員
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一)招考對象:1.工作表現好、無不良社會反映,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川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三支一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 “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2.連續擔任建制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主任3年以上且獲得過縣以上表彰的現職人員(擔任此兩項職務的時間可連續計算)。(二)報考條件: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2.人品正、作風好、能力強,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民族地區報考人員和建制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主任可放寬到中專、高中];4.35周歲以下[獲得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主任可放寬到40周歲];5.身體健康;6.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上述年齡和任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報名開始的第一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曾被開除公職的;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招錄單位及名額詳見《2011年從優秀村干部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招錄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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