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Content" 2011下半年四川省直機關和垂直管理系統考錄1592名公務員
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2012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2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止2011年9月20日,報考人員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75年9月20日—1993年9月20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0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職位要求其他年齡條件的,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11年9月20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8.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12年應屆畢業生;
7.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員。
招錄單位及名額
省科技廳2名,省公安廳60名,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3名,省交通運輸廳101名,省農業廳1名,省林業廳13名,省衛生廳4名,省審計廳6名,省國資委3名,省檔案局2名,省畜牧食品局7名,省招商引資局3名,農工黨四川省委1名,致公黨四川省委1名,省委黨史研究室3名;全省地稅系統751名,工商系統631名。
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四川省2011年下半年省直機關和垂管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
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1年9月20日至27日,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考單位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情況表”、“招考簡章”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機關和職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1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1年9月21日至28日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1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1年9月22日至29日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1年9月29日前的工作日內到人事考試機構(報考地稅、工商系統市州職位的考生到報考職位所在市州人事考試機構,報考其他職位的考生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成都市三槐樹路2號>)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安排,相應的縮減該職位錄用計劃。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1年10月24日至29日24:00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報考公安廳職位的所有考生均進行心理素質測試(詳見公安廳《招考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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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1年10月30日(星期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1)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重災縣(市、區)指:汶川縣、北川羌族自治縣、綿竹市、什邡市、青川縣、茂縣、安縣、都江堰市、平武縣、彭州市、理縣、江油市、廣元市利州區、廣元市朝天區、旺蒼縣、梓潼縣、綿陽市游仙區、德陽市旌陽區、小金縣、綿陽市涪城區、羅江縣、黑水縣、崇州市、劍閣縣、三臺縣、閬中市、鹽亭縣、松潘縣、蒼溪縣、蘆山縣、中江縣、廣元市元壩區、大邑縣、寶興縣、南江縣、廣漢市、漢源縣、石棉縣、九寨溝縣等由國家有關部委明確的39個縣(市、區)。
(2)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單位駐地在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和少數民族自治縣職位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1年11月1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規定的少數民族考生持身份證、戶口薄或戶籍證明;抗震救災表現突出人員持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招考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1年 12月6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問的,可于2011年12月6日至8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申請查分,查分結果于2011年12月12日在該網站予以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1年12月16日前由用人單位公布,考生也可通過四川人事考試網進行查詢。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申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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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各招考單位具體負責。2011年12月22日前,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招考單位可采取張榜公布或網上公告的方式公布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考生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應攜帶《2011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1. 2012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3. 公安機關、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4.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5.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咨詢電話:86741860)。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6.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三)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
面試時間暫定為2011年12月24日至26日。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具體事項由招考單位另行通知。
(四)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職位的所有面試人員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評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
體能測評應在具備條件的學校等地點全封閉進行。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由省公安廳、林業廳通知考生。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分組及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評的當日日期計算。
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附件:1、四川省2011年下半年省直機關和垂管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
2、四川省2011年下半年省直機關和垂管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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