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關于公開招聘2010年中小學校教師簡章
報名
報名工作由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組織。(一)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二)報名時間:2010年6月28日—7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三)報名地點: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人事科。
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2、筆試時間:2010年7月17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教育法律、法規,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基礎知識,教學技能等)。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改善仁和區中小學校教師隊伍結構,加強教育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全區教育事業均衡發展,根據我區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
一、招聘原則
堅持資格準入,編制管理,優化教師隊伍的原則;堅持專業對口的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
二、招聘范圍及對象
(一)具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
(二)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業應屆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奉獻精神。
(四)應聘初中及以上教師崗位,應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師范類大專起點的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應聘小學教師崗位,應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中師起點的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
(五)報考初中教師崗位及小學英語、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崗位的考生,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崗位一致。
(六)具有與應聘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七)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凡是教齡在五年以上,至少帶過一屆小學、初中畢業班,有中級以上職稱或縣、市級以上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年齡可放寬到40歲以下(1970年7月1日后出生)。
(八)身體健康,符合教師所必備的身體條件。
(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行為的。
四、招聘崗位及名額
1、初中教師崗位
2、小學教師崗位
3、幼兒教師崗位1名。
五、報名
報名工作由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組織。
(一)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二)報名時間:2010年6月28日—7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三)報名地點: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人事科。
(四)報名手續
1、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2、畢業證書的原件及一份復印件(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教務機構或招生就業機構出具的有效證明,但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必須提供畢業證,否則取消資格)。
3、教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及一份復印件(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業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教務機構或招生就業機構出具的有效證明)。
4、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材料,并同時提供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是骨干教師或學科帶頭人的須提供相關證明。
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未滿的人員,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政府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材料;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未滿的人員,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政府教育部門同意報考的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未滿的人員,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團委同意報考的材料;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服務期未滿的人員,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材料。
5、本人近期同底版二寸正面免冠彩照兩張(照片背面注明報考崗位和姓名)。
(五)報名要求
1、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2、報考者在填寫《報名登記表
3、報考者在填寫“是否同意調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崗位”一欄時,只能填“同意”或“不同意”。
4、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常住人口登記表均不能代替身份證報名。
5、中師起點的國民教育專科報考者須提供中師學歷證明;大專起點的國民教育本科報考者須提供師范類大專學歷證明。
六、考務費繳納
考務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2003]237號文件的規定標準繳納,其中:筆試考務費50元,在報名登記時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在領取《面試通知書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報考者,可全部減免考試考務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報考者。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報考者。
符合上述第一種情形的特困報考者憑縣(市、區)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二、四種情形的特困報考者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三種情形的特困報考者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材料辦理減免手續。符合上述減免條件的報考者,應在報名時憑有效證件和規定材料辦理減免手續。報考者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攀枝花市仁和區人事局、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攀枝花市仁和區監察局共同負責。報名時,報考者應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交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符合條件的予以報名登記。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本人承擔。
八、筆試開考比例及崗位名額調整
崗位招聘名額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由攀枝花市仁和區人事局、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根據報考者意愿進行調整,或報經攀枝花市仁和區補充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適當降低比例。調整后仍達不到比例或沒有調整對象的,在報經攀枝花市仁和區補充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相應調減該崗位的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調減招聘崗位名額或取消招聘崗位的情況,由攀枝花市仁和區人事局、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在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政府政務信息公開網、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網公布。
九、準考證領取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憑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證(代領者還須出具代領人身份證)和繳費收據,于2010年7月14日-7月16日工作時間內到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十、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考試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考試成績的60%。考試的組織實施由攀枝花市仁和區人事局、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共同負責,考試監督由攀枝花市仁和區監察局負責。
(一)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2、筆試時間:2010年7月17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教育法律、法規,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基礎知識,教學技能等)。
4、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5、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四川省大學生村(社區)干部管理辦法
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委組織部等6部門〈關于調整“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干部”聘期的意見〉的通知
攀枝花籍少數民族按市委《關于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見
按其它政策加分的,由攀枝花市仁和區人事局、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審核后加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
申請政策性加分的報考者,在本次報名截止當日18:00前,向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人事科提供所在地縣(區)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以及服務證書(合同)原件,申請少數民族加分的報考者還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交者不予認定加分。
6、成績計算:筆試成績=筆試卷面成績+政策性加分。
7、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3天內在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機關辦公樓張榜,同時通過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政府政務信息公開網、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網公布。
8、查分事宜:應試者如對本人筆試成績有疑問需查分,須持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于筆試成績公布后3天內到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申請查分。
(二)面試
1、筆試結束后,根據各崗位招聘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在確定進入面試最后一名時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可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2010年7月31日
3、進入面試人員憑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未提交學歷證書的必須提供學歷證書)于2010年7月28日-7月30日工作時間內到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人事科領取《面試通知書
4、面試根據招聘崗位成立相應的評委組,按照統一的評分標準和要求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由被試者提前45分鐘抽取本人所教學科的一個內容進行備課準備,然后上一節說課(包括專業能力的展示),時間控制在20分鐘以內。
5、音樂、體育、美術崗位的面試,采取特長測試與無學生上課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特長測試占面試成績的30%,無學生上課占面試成績的70%。其它崗位的面試采取無學生上課的方式進行。
特長測試,由應試者按所報考崗位,在下列規定測試項目中,任意選擇一項進行:
(1)音樂崗位:聲樂、器樂、舞蹈。
(2)體育崗位:籃球、足球、排球、武術。
(3)美術崗位:素描、中國畫、水彩畫。
《特長測試注意事項
6、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應試者本人簽字確認。
7、本次面試結束后2天內,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在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機關辦公樓張榜,同時通過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政府政務信息公開網、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網公布。
十一、體檢
1、體檢人選根據各崗位招聘名額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排序)。
2、體檢由攀枝花市仁和區人事局、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四川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
3、體檢時間、體檢地點另行通知。
十二、考核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主要考察被考核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因考核不合格、無法考核或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按照規定程序和辦法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經體檢合格后,再進行考核。
考核工作由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按照招聘崗位要求組織實施。
十三、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由攀枝花市仁和區人事局、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攀枝花市仁和區監察局在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政府政務信息公開網、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網及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機關辦公樓張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間,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后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十四、聘用及相關待遇
(一)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教育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二)聘用人員由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根據工作需要分配服務學校,并在規定時間內到所服務學校報到。未經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同意,逾期未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聘用人員實行合同聘用管理,聘用人員必須與服務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依法執行服務期制度,服務期不少于5年。服務期滿5年后,方可申請交流調動。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十五、紀律和監督
(一)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其它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招聘工作人員,應當進行回避。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嚴格招聘紀律。按照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對違反考試、考核和體檢紀律的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考核和體檢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行政處分。
十六、本簡章由攀枝花市仁和區人事局、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仁和區教育局人事科15983568683
監督舉報電話:仁和區監察局2907173
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政府政務信息公開網網址:http://www.screnhe.gov.cn/
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網網址:www.rhwj.cn
攀枝花市仁和區人事局
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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