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綿陽高新區社會發展局2010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報名時間:2010年6月17日---2010年6月25日(每日9:00—12:00、13:00—18:00,星期六、星期日照常報名)。
報名地點:綿陽高新區黨群工作部(綿陽市高新區綿興東路167號溫州商貿廣場),乘2路、15路、70路、72路公交車在普明場鎮下車即到。
領取準考證
2010年6月29日—2010年6月30日在綿陽高新區黨群工作部領取準考證,并認真核查準考證上各項內容,仔細閱讀考場規則,按要求準備考試用品。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一、招聘名額和開考比例
(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0名,特級教師應聘不受招聘名額限制。招聘的具體崗位和名額詳見《綿陽高新區2010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需求表
(二)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筆試報名并經資格審核合格人數之比原則上應達到1:3,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原則上調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招聘方式
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并逐輪淘汰方式進行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專業面試兩部分,筆試成績不帶入專業面試。特級教師應聘不參加考試,直接進行考核。
三、招聘對象
(一)在職中小學教師,重點招聘市級(不包括縣級市)及以上優秀教師、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
(二)師范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未就業的應(往)屆畢業生。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在人事考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的人員在處分期內的;
6.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德端正,熱愛教育事業;
3.愿意在招聘單位工作滿最低服務年限(5年);
4.具備教師資格;
5.身心健康。
(二)學歷條件
1.在職教師:教齡未滿10年的須具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教齡滿10年的須具備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初始學歷須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
2.應(往)屆畢業生:須具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三)專業條件
1.所有報考者所學專業應與應聘學科崗位專業對口(其中:理綜專業可報考“物理”、“化學”、“生物”教師崗位;文綜專業可報考“歷史”、“地理”、“政治”教師崗位);
2.應(往)屆畢業生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計算機水平須達到省一級及以上。
(四)年齡條件
1.應往屆畢業生年齡須在28周歲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在職教師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獲得市級(不包括縣級市)及以上優秀教師、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榮譽稱號的,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五)免筆試條件
獲得市級(不包括縣級市)及以上優秀教師、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榮譽稱號的,經審查屬實后不參加筆試,直接參加專業面試。
(六)加分條件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
參加我省“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干部計劃的志愿者,截止報名時,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的實施意見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筆試成績(指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
凡已享受過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的志愿者,不再享受上述加分優惠條件。
五、報名及資格審核
本次公招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和現場繳費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包括現場報名時的資格審核、考核工作中的資格復審以及辦理聘用手續時的資格確認三個環節。在資格審查的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0年6月17日---2010年6月25日(每日9:00—12:00、13:00—18:00,星期六、星期日照常報名)。
報名地點:綿陽高新區黨群工作部(綿陽市高新區綿興東路167號溫州商貿廣場),乘2路、15路、70路、72路公交車在普明場鎮下車即到。
2.選擇崗位
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聘公告
3.填報信息
報考者選擇應聘崗位后現場如實、準確填寫《綿陽高新區公開招聘事業人員報考信息表
(二)資格審核
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核。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2010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和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出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等情況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2.在職教師還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市級及以上獲獎證書、近三年教學成績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在政府舉辦的中小學校非占編教師和社會力量辦學中小學校任教的教師還須提供人事代理相關證明材料、單位繳納養老保險證明、聘用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3.應(往)屆畢業生還須提供普通話、計算機、英語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往屆畢業生還須提交由人事檔案存放地的人才中心(市場)出具的未就業證明。
4.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5.凡符合政策加分優惠條件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級以上組織部、團委、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關于其服務年限、服務單位、是否服務期滿等情況的證明和考核材料。
擬加分人員情況將在綿陽高新網、綿陽高新人才網、綿陽高新區社會發展局網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凡不符合享受政策性加分的,可向區紀工委、黨群工作部、社會發展局舉報。對舉報擬加分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6.國家規定的其他材料(如公安部門、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7.代報名者須持應聘者委托書及應聘者上述有關證件和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和代報名者居民身份證。
(三)繳費
資格審核合格參加筆試的報考者,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藝體、計算機、心理學崗位參加筆試的報考者,繳筆試考務費50元;其他崗位參加筆試的報考者,繳筆試考務費100元。資格審核合格直接參加專業面試的報考者,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專業面試費80元。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報考者,可免筆試考務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報考者;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報考者。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報考者憑縣市區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報考者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報考者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四)領取準考證
2010年6月29日—2010年6月30日在綿陽高新區黨群工作部領取準考證,并認真核查準考證上各項內容,仔細閱讀考場規則,按要求準備考試用品。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考試
(一)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分《公共基礎知識
3.報考者在筆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負責;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二)專業面試
1.專業面試實行百分制,采取說課和試教的辦法進行,總時間控制在20分鐘以內。
2.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參考人數,按照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應(往)屆畢業生和在職教師分別按照招聘崗位名額,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擬參加專業面試人員,專業面試人員比例按招聘人數與筆試參考人數1:3確定。招聘人數與筆試參考人數比例為1:2及以下的,調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3.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經過筆試進入面試者,面試當日(須在面試前)繳面試費80元。未在規定時間內繳清面試費而影響參加面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4.報考者在面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到指定考點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到考點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5.因擬參加面試人員自動放棄或缺考出現空缺而產生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1:2的,經高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開考,但參考者面試成績必須達到8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
6.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
(一)根據崗位招聘人數,按照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往)屆畢業生和在職教師分別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二)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經高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按照參加該崗位考試考生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
(三)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八、考核
體檢合格后,進行綜合考核,考核以調檔審查為主,并到在職教師所在單位實地考察。對考核和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出現的空額,按照面試成績,依次等額遞補,經體檢合格后,再進行綜合考核。
九、公示
對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在綿陽高新網和綿陽高新人才網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考試成績、擬聘崗位等,并公布高新區紀工委、高新區黨群工作部的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5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或調查線索,凡以匿名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擬聘人員公示5天后,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間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和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不再遞補。
十、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者,應聘者在公示期滿后10個工作日內,到高新區黨群工作部辦理審批手續。辦理審批手續時,對擬聘人員資格進行確認。在資格復審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被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具體時間以書面通知為準)到高新區黨群工作部報到,簽訂在高新區最低服務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受聘人員為再次參加工作的,試用期為3個月;受聘人員為首次參加工作的,試用期為12個月。聘用合同期間包括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應(往)屆畢業生在試用期間還應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視為考核不合格。
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此次公開招聘的事業人員,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
十一、招聘工作紀律
(一)為保證我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順利進行,招聘工作應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二)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追究相應的責任;對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經發現,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應聘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工作事項時,與參考者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監督電話:0816-2532420(區監察局)
十二、本簡章由綿陽高新區黨群工作部和社會發展局負責解釋。
附:綿陽高新區2010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需求表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綿陽高新區2010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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