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你關注:四川省北川縣教體局關于公開招聘北川中學高中教師的公告
報名時間:2010年6月3日—6月12日(截止6月12日22:00)。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于2010年6月15日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及北川中學校園網站公布,屆時不再電話通知。
資格審核合格人員于2010年6月16日至6月17日在北川中學繳費,由縣人事局人才服務中心根據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按照50元/人的標準收取考務費并發放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和領取《準考證
筆試(滿分100分,占總分的40%)
1、筆試時間:2010年6月19日上午9:00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2010年9月,滿載全球華人華僑愛心的新北川中學將投入使用,學校規模擴大,生源增加,現有師資不能滿足學校發展的需要。為了加快北川中學發展步伐,2010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北川中學高中教師及圖書管理人員77名。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范圍、對象
1、高等院校師范專業(圖書管理專業可以為非師范專業)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
2、省內外在職普通高中教師。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德端正;
(三)愿意在招聘單位工作滿最低服務年限(6年);
(四)研究生學歷人員35周歲及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應、往屆本科畢業生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高中在職教師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并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市級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中學高級教師,須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省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優秀班主任、勞動模范、中學特級教師須具有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書(圖書管理專業除外),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一致;英語專業應、往屆畢業生應取得專業八級考試合格證書;語文學科普通話水平測試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其它學科取得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
(六)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及技能;
(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見附表);
(八)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在人事考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的人員在處分期內的;
6、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招聘的具體崗位、條件、名額見《北川羌族自治縣2010年公開招聘北川中學高中教師崗位需求表
四、報名及資格審核
本次公招采用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考核工作中的資格復審以及辦理聘用手續時的資格確認三個環節。在資格審查的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一)報名
1、選擇職位。
報考者登錄綿陽人事考試網(http://my.scpta.gov.cn)及北川中學校園網站(http://www.scsbczx.com),認真閱讀《招聘公告
2、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10年6月3日—6月12日(截止6月12日22:00)。
(2)登陸綿陽人事考試網(http://my.scpta.gov.cn)或北川中學校園網站(http://www.scsbczx.com),下載并填報《北川羌族自治縣2010年公開招聘北川中學高中教師報名信息表
3、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0年6月3日—6月14日(每日9:00—12:00、14:00—17:30,星期六、星期日報名前請先電話聯系)。
(2)符合條件的應、往屆畢業生和在職高中教師可以直接到北川中學報名(地址:綿陽長虹培訓中心,乘車路線:綿陽火車客站乘38路公交車到長虹培訓中心)。
4、報名時所需資料:
(1)《北川羌族自治縣2010年公開招聘北川中學高中教師報名信息表
(2)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二)資格審核
招聘單位嚴格按照發布的招聘條件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初審。主要是審查提交材料是否齊全、提交材料的真偽、是否符合招聘條件等。
(三)繳費和發放準考證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于2010年6月15日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及北川中學校園網站公布,屆時不再電話通知。
資格審核合格人員于2010年6月16日至6月17日在北川中學繳費,由縣人事局人才服務中心根據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按照50元/人的標準收取考務費并發放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和領取《準考證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筆試考務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憑縣(市、區)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五、招聘考試
招聘考試分為筆試、試講(專業測試)和綜合面試。筆試后,報考音樂、舞蹈、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圖書管理、科技創新崗位的考生進行專業測試和綜合面試,報考其余崗位的考生進行試講和綜合面試。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試講(專業測試)成績×40%+綜合面試成績×20%。
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并經資格初審合格人數之比原則上應達到1:3,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原則上調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個別緊缺專業經縣人事局批準后可放寬到1:2。調減、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情況在綿陽人事考試網(http://my.scpta.gov.cn)公告欄和北川中學校園網站(http://www.scsbczx.com)公布。
(一)筆試(滿分100分,占總分的40%)
1、筆試時間:2010年6月19日上午9:00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分學科按高考要求進行,卷面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語文學科為120分鐘,音樂、舞蹈、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圖書管理、科技創新崗位考相關理論知識)。
4、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列,按1:2的比例確定試講(專業測試)人員。筆試成績和進入試講(專業測試)人員名單于2010年6月21日在綿陽人事考試網(http://my.scpta.gov.cn)和北川中學校園網站(http://www.scsbczx.com)上公布。
(二)試講(專業測試)(滿分100分,占總分的40%)
1、時間:2010年6月26日上午9:00。2、擬參加試講(專業測試)人員由招聘單位發給《試講通知書
3、試講主要考核應聘教師業務能力和傳授知識的技能;專業測試主要測試應聘者實踐操作、業務能力和傳授知識的技能。
4、依據筆試和試講(專業測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列,按1:1.5的比例確定綜合面試人員。筆試和試講(專業測試)總成績以及進入綜合面試人員名單于2010年6月27日在綿陽人事考試網(http://my.scpta.gov.cn)公告欄和北川中學校園網站(http://www.scsbczx.com)公布。
(三)綜合面試(滿分100分,占總分的20%)
1、綜合面試對應聘者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相關的專業素質和教育教學科研能力、水平進行考核。
2、擬參加綜合面試人員由招聘單位發給《面試通知書
3、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4、面試成績由招聘單位在本單位指定地點張榜公布,并報縣人事局。
5、考試總成績于2010年6月30日統一在綿陽人事考試網(http://my.scpta.gov.cn)公告欄和北川中學校園網站(http://www.scsbczx.com)公布。
六、體檢
1、根據崗位招聘人數,按照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考試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考試成績排序)。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2、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經縣人事局和縣教體局同意,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可以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一次。
3、體檢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報考者承擔。
七、考核
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的人員按規定進行考核。對考核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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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匯總后報縣人事局,并在綿陽人事考試網(http://my.scpta.gov.cn)和北川中學校園網站(http://www.scsbczx.com)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考試成績、擬聘崗位等,并公布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縣紀委、縣人事局的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5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或調查線索,凡以匿名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擬聘人員公示5天后,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間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和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不再遞補。
九、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者,招聘單位應在公示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到縣人事局辦理審批手續。縣人事局在辦理審批手續時,根據本人檔案對擬聘人員資格進行確認,并出具招聘文件。在資格確認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招聘單位憑縣人事局出具的招聘文件,為擬聘人員辦理上編制、核定工資等手續,并由招聘單位通知被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具體時間以招聘單位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受聘人員為再次參加工作的,試用期為3個月;受聘人員為首次參加工作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首次訂立聘用合同,不再約定試用期,聘用合同期間包括試用期)和《2010年北川中學新招聘教師承諾書
縣人事局出具招聘文件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且在三年內取消準予其再次報考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資格,并將相關情況報市人事局備案,因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此次公開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
十、本公告由北川羌族自治縣人事局、北川羌族自治縣教育體育局、北川中學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16---4823175(北川羌族自治縣人事局)
0816---4823643(北川羌族自治縣教育體育局)
1328040816013881153122(北川中學)
舉報電話:0816---4821390(縣紀委監察局)
附件:
1、《北川羌族自治縣2010年公開招聘北川中學高中教師崗位需求表
2、《北川羌族自治縣2010年公開招聘北川中學高中教師報名信息表
3、《北川羌族自治縣2010年公開招聘北川中學高中教師報名信息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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