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范圍、對象: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學歷的應、往屆符合崗位條件的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
(二)條件:
1、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責任感,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3、符合所報考崗位的條件;
4、身體健康,年齡在18周歲-35周歲(相對應出生年月:1979年7月——1996年7月出生)的人員,以戶口簿或身份證為主;
5、戶籍要求:規定為德欽戶籍的,父母一方必須在本縣工作或務農,婚遷至本縣的要滿一周年(2013年7月前落戶);
6、用人單位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各崗位特點及所在地實際規定了相應的最低工作年限,各崗位按照用人單位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要求招聘,考生一經聘用,在所報崗位上必須滿所規定的工作年限。
(三)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根據有關規定,被確定為2014年7月以前全國范圍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招考的擬錄用人員、在職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及參公管理單位人員(含試用期內人員)、在讀的非2014年畢業的高校(中專)學生、現役軍人、近兩年(2012年7月-2014年7月)內被取消錄用資格或被辭退的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近兩年(2012年7月-2014年7月)內未滿原單位最低服務年限自行離職(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在2011-2014年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任何考試中作弊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如有上述人員報名,請及時與德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一經查實將取消報名資格。
3、考生有以下幾種情形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招聘資格,由下一名順延遞補。(1)已被錄用為公務員的(包括試用期)。(2)已被事業單位招聘為工作人員的(包括試用期)。
招考計劃和崗位
根據《關于下達2014年度增人計劃的通知
報名事宜
1、報名所需材料:考生報名時必須攜帶本人畢業證原件、戶口簿原件(用于核實民族成分及戶籍情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近期(6個月內)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照片背面須注明姓名)。考生的學歷證書由教育局負責審核,身份證或戶口簿由公安局負責審核。(注:2014年畢業生可憑畢業證復印件、相關學歷證明或就業推薦表,進入面試后復審畢業證原件,復審不合格的按筆試成績(含民族照顧分)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2、報名崗位:每個考生根據專業、崗位、學歷等條件要求,一個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3、報名方式:考生可以到現場報名,也可委托他人報名,但必須持有報名所需原件材料,否則不予辦理報名手續。考生在填寫《報名登記表
4、現場報名地點:行政中心一樓12號會議室。
5、報名時間: 2014年7月2日—— 7月4日,8:30時--17:30時(上班時間),報名截止時間過后,一律不予辦理報名手續。
6、考試費用:根據《云南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7、報名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考生在 2014年7月20日—25日期間到德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服務中心領取準考證。(考生《準考證
8、報名監督和咨詢電話:0887-8412605
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或實作)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筆試和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
1、開考要求及方式:
(1)本崗位報名人數達到或超過1:1以上比例的進行筆試考試后(部分緊缺崗位放開開考比例),按筆試成績 (含民族照顧分)從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進入面試。
(2)筆試加分政策:根據《迪慶州事業單位新補充工作人員實行統一考試公開招聘暫行辦法
2、筆試:筆試考試內容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教材中的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驗為主。筆試考試用書不指定,請自行到書店購買。筆試試題為標準化試題(即客觀題),以百分制計,考試內容比例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驗各占50%。
筆試考試時間:2014年 7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第二代身份證原件(無身份證者,必須攜帶戶口薄原件),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面試(或實作):面試(或實作)內容以考察綜合知識為主,以百分制計。
(1)按筆試總成績加民族照顧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以1:2的比例確定面試(或實作)人員(若筆試總成績加民族照顧分進入面試或實作的最后一名并列的并列為面試人員)。
(2)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是1:1或不足1:1和在1:1—1:2之間的也要參加筆試考試,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達到或超過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為1:2比例中進入面試人員最低分數(含最低分數)以上的方能進入面試http://www.sdsgwy.com/。
面試(或實作)時,考生必須出具畢業證、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接受證件復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考生取消面試資格或自行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筆試成績(含民族照顧分)在達到最低分數要求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放棄面試人員必須在面試前七天向德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放棄面試申請,否則視為違紀人員。)
2014德欽縣事業單位招聘教師及工作人員報名入口
2014云南迪慶州德欽縣事業單位招聘教師及工作人員1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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