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畢業證書、專業或技能條件;
4、具有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6月22日至1996年6月21日出生), 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中級職稱者,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副高以上職稱者,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2011年以來參加公務員考試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因嚴重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的人員;
2、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3、在讀的非2014年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學生;
4、參加2014年玉溪市公務員考試、玉溪市直及各縣區事業單位提前招聘、服務基層四類人員定向招聘或其他考試已被錄用的;
5、2014年6月22日屬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崗位表中明確接受在職人員報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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