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崗位名稱、人數、專業及資格條件
在全國范圍內選調6名具備崗位任職條件的全額拔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教師,具體崗位名稱、人數、專業及資格條件詳見《昆明市呈貢區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崗位計劃表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公開選調的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人才網、昆明信息港、昆明就業網、呈貢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網、呈貢區教育局政務網發布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材料
1.報名時間:2014年6月19日至6月21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或電子郵件報名兩種方式。
⑴現場報名地點:呈貢區古銀路50號(呈貢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大會議室)。
⑵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報考人員,請將報名所需材料(掃描成JPG格式),發送到昆明市呈貢區教育局電子郵箱(郵箱:cgjyj@126.com)進行報名。截止日期以郵件收到日期為準。
3.報名材料:
① 《昆明市呈貢區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報名表
②《昆明市呈貢區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報名誠信承諾書
③《云南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
④近期半寸免冠照片1張(背面注明姓名及報考崗位);
⑤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證、獲獎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⑥自薦材料、個人簡歷、主持和參與課題研究的相關材料(執筆部分請注明)、發表的論文(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呈貢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王佳彬 電話:0871-67484449
呈貢區教育局
劉云 電話:0871-67478394
(三)資格審查
根據選調條件,由呈貢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將由工作人員電話通知。
未到現場報名的人員,領取準考證時須提交報名所需相關材料的原件進行復查,發現弄虛作假者或資格審驗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經資格審查,每個選調崗位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不低于1:2的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相應崗位的選調計劃。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 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于2014年7月3日-4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至呈貢區春融街779號上海東盟大廈B座六樓(呈貢區教育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準考證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筆試時間:2014年7月5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聯系人:劉云 聯系電話:0871-67478394
(2)筆試內容和方式
經審查報名資格合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筆試范圍:筆試內容以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教學綜合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為主。
2. 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聯系人:劉云 聯系電話:0871-67478394
(2)面試內容和方式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選調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如遇末位分數相等的考生同時進入面試;如因特殊情況出現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但擬選調人員考試總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體檢、考核。進入面試人選自愿放棄的,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成績的計算
1.筆試總分100分,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筆試成績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呈貢區教育局政務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2.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
3.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 筆試成績×40%+ 面試成績×60%,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考試總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其他事項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調人員自愿放棄調動的;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調人員本人的。
2、在選調的任一環節中,若發現與本公告的資格條件不符的情況,即取消選調資格。
3.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人員辦法(試行)
監督電話
呈貢區紀委:0871-67471122
呈貢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67479700
呈貢區教育局:0871—67479467
昆明市呈貢區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報名表
編號(選調單位工作人員填寫):
昆明市呈貢區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
報名誠信承諾書
我已經仔細閱讀呈貢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〇一四年呈貢區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內容。在此我鄭重承諾:
一、自覺遵守《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法(試行)
二、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不舞弊或協助他人舞弊。
三、真實、準確提供本人信息、證明資料、證件等相關材料;同時準確填寫及核對有效的手機號碼、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等聯系方式,并保證在報考期間聯系暢通。
四、本人沒有受過刑事、紀律處分。
六、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不使用假證明、假證書。
對違反以上承諾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擔相應責任。
報考人本人簽名:
本人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附:對違反有關規定已報名參加考試人員的相關處理措施
1.未真實、準確地提供個人信息、證明資料、證件等相關材料或未準確提供有效手機號碼、聯系電話、通信地址,造成信息無法傳遞的,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可能的無法知曉筆試成績、無法進行面試、體檢、考核或錄用等的相關后果。
2.對個人信息弄虛作假,或偽造、變造、使用假證明、假證書的,可采取以下措施:
(1)視情節輕重,對違規人員分別予以取消本次考試或錄用資格并登記為考試作弊人員,三年不準參加呈貢區事業單位選調考試。
(2)涉及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未在報名表中設置但已公示的相關標準及規定,考生若明知自身達不到條件卻執意報名,經查實本人達不到標準的,按填報虛假信息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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