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時間筆試定于2013年4月13日。具體安排為: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下午14:00—16:30申論(法律專業知識)。
筆試科目1.報考法檢系統公務員崗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筆試地點本次考試在全省各州(市)政府所在地設置考場,經批準也可在個別縣區設置考場。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時自行選擇考試地點,并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筆試加分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
筆試分數公布經國家有關部門對考生答題情況進行雷同卷鑒定后,考生個人可于2013年5月21日至27日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分數,對分數有疑問的考生可以申請分數查疑。2013年5月30日官方網站將公布全部考生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和筆試后相關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
各項成績計算筆試總成績 =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 + 申論成績(法律專業知識成績)+ 筆試加分;面試總成績 = 面試成績×(100%-專業測試成績權重)+ 專業測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權重;綜合成績 =(筆試總成績/3 + 面試總成績)×50%。面試總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如果綜合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勝出;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者勝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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