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教育局2013年事業單位招聘緊缺人才
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3、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招聘時間、方式及程序招聘時間:2013年1月至2013年3月30日招聘地點:選擇省內外普通高等院校設點進行招聘。招聘方式及程序: 由紅河州教育局、紀委和用人單位抽調人員共同組成現場招聘考核小組5人進行招聘,具體程序如下:1、現場報名資格審查。考生須提供的主要證件:應聘人員本人身份證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學歷、專業和畢業時間證明,但在辦理錄用手續時必須提供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2、確定考試人員。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參加現場考核。3、現場考核。采取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面試占40分,專業技能測試占60分。4、成績計算。總成績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成績計算按招聘小組考官的評分求出平均分即為該考生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成績公示經考試(考核)后,考生成績統一在紅河人才網www.sdsgwy.com上進行公示。
錄用和管理辦法1、擬聘人員名單確定后,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紅河州教育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的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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