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州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609名人員
招聘范圍、對象及條件
范圍:批準招聘的全州各級事業單位。
對象:州內戶口或生源,除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以外,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大中專畢業生。985院校畢業生、碩士及以上研究生、部分緊缺專業崗位放寬到州外戶口或生源。
條件:(一)年齡在35周歲以內(1977年5月14日以后出生);(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六)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專業或技能;(七)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二)2008年以來被取消錄用資格的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被認定在各級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報名時填報虛假信息的人員。
(三)參加2012年大理州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已簽訂就業協議的考生。
(四)2012年5月14日以后辦理辭職手續的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
報名與報考資格審查
報名方式:實行網絡報名,藝術表演崗位實行現場報名(報名時間與網絡報名同步)
網絡報名時間:2012年5月14日至5月20日
網絡交費時間:2012年5月15日至5月22日
報名網站: www.ynrsksw.cn;http://www.sdsgwy.com/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
報名崗位:每個考生根據要求,可以報考1個州級崗位或1個縣市(鄉鎮)崗位;報考州級崗位的也可以同時報考1個與州級崗位報考條件相一致的縣市(鄉鎮)崗位。報考兩個崗位的考生,在筆試專業類別上必須相同。報考雙崗位的考生經州級面試合格進入體檢后不得再參加縣市級崗位面試。
網上報名程序及報考資格審查
網絡報名的流程為:登陸云南考試網—閱讀并同意考生誠信承諾—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上傳身份證和近期清晰免冠電子照片—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網上交費。
網絡報名資格審核為在線人工審核。考生報名時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填報的信息要真實、準確,并對自己填報的信息負責,如報名信息與本人所持證件信息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后續的資格復審,不能參加面試。
州級各招聘主管部門負責本單位報考人員的審核工作;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本縣市級及以下事業單位審核工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雙崗位的審核。
報考人員需準確填寫個人信息,通過資格審核后將不再進行信息修改。
崗位調劑
每個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招聘數必須達到3: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可進行調整、歸并;無法調整、歸并的,取消招聘計劃;特殊緊缺專業崗位,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不受此比例限制,但在后續的筆試、面試階段仍受最低控制分數的限制。因該政策原因導致無法開考的報考人員退還報名費。因考生原因屆時不能考試的,一律不予退費。
報考費用
根據云發改收費[2008]1767號文件規定,每科收取筆試費用50元,兩科共計收取筆試費用100元,考生參加筆試須繳納100元筆試費用(含雙崗位),按網絡程序進行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不參加考試。進入面試人員每人收取50元面試費用。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減免考試費用。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減免考試費用人員需由本人或委托人于5月25日17:00前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證明材料。
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全部由考生從網絡上下載打印,下載時間為:7月1日至開考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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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或實作)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一)筆試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7月7日,具體時間、地點安排詳見《準考證
筆試范圍:《公共基礎知識
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訓機構進行考前培訓。
筆試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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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試(或實作)和考核
1、確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結束后,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各專業類別筆試成績總平均分的80%確定各類崗位的最低控制分數線http://www.sdsgwy.com/。
2、確定面試人員。在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崗位數2:1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或實作)人員名單。實行統招統分的崗位,從所有報考該類崗位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含加分)確定面試(或實作)人員名單。進入面試人員若自行放棄面試資格導致該崗位面試人數與招聘數不足2:1的,則從最低控制線以上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缺額數依次遞補面試(自行放棄面試人員需向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交書面說明)。
3、考生信息復審。考生個人信息復審時間為面試前1至2周,由州級主管部門和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規定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是對考生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對比。屆時若有資料不符的人員, 取消該人員面試資格,并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依次遞補。
復審時根據崗位要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崗位要求的學位證、相關執業資格證、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符合加分證明等材料的原件。
4、面試實施
州級考生面試(或實作)具體形式、內容由州級各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制定,報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后進行;縣市考生面試(或實作)具體形式、內容由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定。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
教育系統和其它部門招聘教師崗位的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占50%和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加權合成。按考生合成總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聘崗位數等額進入體檢。合成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考生合成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2×50%+面試成績×50%
其它招聘崗位的面試(或實作)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60分及以上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在面試(或實作)合格的人員中,根據每個崗位招聘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所招聘崗位擬進入體檢人員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則最后一名按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比如,某單位招聘臨床醫學4人,考生筆試成績分別為86、82、82、80、80,在面試考生全部合格的情況下,則筆試成績80分并列的考生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進行體檢)。如面試(或實作)被測評為不合格的考生,對測評結果有異議,在測評結束后10日內由本人寫出申請要求復測。縣市單位的復測由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門負責重新組織考官組進行復測,州級單位復測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門負責重新組織考官組進行復測,復測結果為最終認定結果。
面試(或實作)時,考生必須出具畢業證、身份證原件接受證件復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聯系電話:http://www.sdsgwy.com/
0872—2316321(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872—2316316(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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