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少數民族文化研究中心2011年招聘工作人員
招聘條件、對象、范圍及擬招聘崗位數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具有擬聘用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昭通市少數民族文化研究中心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二)招聘對象
取得國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9月15日以后出生)的非事業單位、非黨政群機關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2009年以來參加公務員考試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因嚴重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3、在讀的普通院校全日制學生。
(三)招聘范圍
具體范圍詳見《昭通市少數民族文化研究中心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四)擬招聘崗位數
公開招聘事業人員3名,具體情況詳見《昭通市少數民族文化研究中心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報名方式、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
(一)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1年9月16日至9月22日。
2、報名地點:云南省昭通市族宗教事務局(昭陽工業園區宏聯實業有限公司內)
3、報名時每人收取50元的民族語言、文字測試費。
(三)資格審查
報名的同時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四)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地點及具體日程安排:請考生于2011年9月24日登陸昭通市人事人才工作網(www.ztrs.gov.cn)查詢。
(五)面試成績公示
面試結束后,考生面試成績將在昭通市人事人才工作網(www.ztrs.gov.cn)上公示。
(六)相關要求
1、參加報考昭通市少數民族文化研究中心事業人員崗位的考生,在市民宗局報名后,先參加由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昭通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統一組織民族語言、文字的測試,測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人員方能參加昭通市少數民族文化研究中心事業人員崗位的筆試。筆試考試依照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2011年度非教育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招聘崗位與報考人數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低于開考比例的,經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可進行調整、削減,相應減少招聘計劃;無法調整、削減的,取消該招聘計劃。
3、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原件、教育部畢業證網上查詢結果打印件(或省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及上述原件的復印件各一份到報名地點報名。同時每位考生需交近期同底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由本人填寫《昭通市少數民族文化研究中心2011年公開招聘事業人員面試報名表
4、考生應確保填報信息及提供證件真實準確,若因考生填報信息及提供證件有誤,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5、凡是資格審核合格者,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昭通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統一組織的民族語言、文字測試,不按時到場的視為自動放棄測試資格。測試時,考生必須持準考證、身份證(或者有效的身份證明)進入考場考試,缺一不可。
6、測試方式及內容
民族語言、文字測試著重考查考生本民族語言熟悉程度和運用能力。
民族語言、文字測試滿分為100分,由聽、說、讀、寫四部份組成,其中“聽”和“說”的內容各占30分,“讀”和“寫”的內容各占20分。
7、參加民族語言測試時,考生需著本民族服裝,考生面試所穿著的本民族服裝由考生自己準備。
8、筆試。民族語言、文字測試總成績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者,考生取得筆試資格。筆試內容為昭通市2011年非教育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文科類規定內容。
9、筆試工作結束后,依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確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并依據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按崗位所需招聘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的,專業知識成績高的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如專業知識成績也相同,則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并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采取加試筆試的方式擇優錄(聘)用。
10、其他相關要求按照昭通市2011年非教育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870-2132221
舉報電話:0870-2139026
附:1.昭通市少數民族文化研究中心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2.昭通市少數民族文化研究中心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下載鏈接:簡章和報名表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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